想問有過經驗的版友們,
技人國簽證離職超過3個月還未找到工作,
入管會來查詢嗎?
一般是聽說超過期限簽證會取り消し,
但又看到可提出努力找工作証明就可以
有實際經驗的人可以分享嗎?
(例如有被入管來問等等)
有看到其他推文說去HW報到就沒問題,
這邊指的是証明有在積極求職嗎?
因為入管應該沒有和HW有連接??
年紀已不小,這次很想放慢點速度別那麼慌張可以找到一間更穩定的公司,
但想到有這項限制不免有點慌
P.s 因為上份工作未超過1年無法領失業金就沒去HW登記,果然還是一定時間報到覺好嗎?
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