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ttttted (Hugo!!!)
2024-05-16 12:11:48大家好~我有日本永住,最近公司有一些內轉的機會可以去別的國家還蠻有興趣的,但是會
是以現地採用的方式不是外派。
是想問永住者是否可以去別的國家工作、成為那個國家的稅務居民、然後同時維持日本的永
住身分?
查了一下是說只要每次離開日本不要超過一年以上就可以繼續維持永住身分。但感覺應該還
有其他規定我沒注意到。不知道有沒有版友了解這些規定。
作者:
f1986715 (Sionat)
2024-05-16 12:20:00辦多次再入國就好
作者:
Akaz (Akaz)
2024-05-16 13:50:00現行制度辦多次再入国許可就好,不需要每年回,期限前回日本辦新的再入国許可就能一直維持再入国許可失效的瞬間你人不在日本境內就會失去永住在留卡是否一定要期限內回日本更新眾說紛紜,建議問入管說要每年回的大概是用みなし再入国許可出去,但要考慮兩件事,一是像疫情那樣卡在外面到期限就沒救(和多次一樣不能在境外失效,但多次可在境外延長一年),二是原則上離日預定一年以上才能轉出,可是みなし必須一年內,離日一年以內返回稅務當局可以當作你根本沒有離開過日本而以日本稅務居民課稅補充 永住者在留卡失效永住也不會直接失效,但航空空公司看卡過期有可能不給搭
作者:
oxhill (Yuxing)
2024-05-16 18:10:00去出入國在留管理局辦再如果許可,最長可以辦到5年。記得5年內回來再續辦.還有在留卡駕照等定期更新,應該就沒問題了再*入國許可
作者:
antpro (-_*|| 宅)
2024-05-17 01:26:00如果是海外派駐的話,規定是要住所轉出。然後去辦再入國許可,每五年回來一次即可。稅務問題,公司會處理
作者:
Akaz (Akaz)
2024-05-17 09:50:00原PO是現地採用的話公司大概也無法用外派處理稅務問題健保年金住民稅是認住民票的,要轉出才能避免所得稅部分可以居住事實來宣稱實際上沒有住所,但税務署如何認定是他們判斷,過去也不是沒有就住所這件事打官司的(但當然都是超大戶不是我們一般市井小民)再來你有不動產的話又更麻煩 可以上国税庁網站找以下標題居住者、非永住者及び非居住者(第3、4、5号関係)2-2有提到保有「再入国後起居する予定の家屋」的狀況他們對法的解釋是這種狀況你的離日是暫時的所以一直有住所銀行給不給非居住者保留帳戶只能看各銀行的policy有些人選擇不告訴銀行 就不會(馬上)被關掉帳戶即使銀行讓你保留,根據外為法,非居住者的日本國內送金算是國際送金,手續費會非常貴例如ゆうちょ收7500(店頭)3000(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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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tpro (-_*|| 宅)
2024-05-17 10:08:00那就申請再入國就好。至於稅務,直接打電話去國稅局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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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tttted (Hugo!!!)
2024-05-17 11:49:00再次感謝A大的詳細說明。要避稅的話似乎把房子賣掉然後住民票轉出是最省事的方法。我會再去詢問國稅局一些細節,在這裡一直當伸手牌也不太好m(_ _)m再次感謝各位提供這些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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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kaz (Akaz)
2024-05-17 16:19:00也不一定需要賣,不確定有沒有真的被那樣認定的實例確實直接問税務署是最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