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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翻譯
今年6月時大阪警署的泉南署2名員警以違反道路交通法之無照駕駛現
行犯逮捕一名51歲且持有可適用於日本之台灣駕照的女性駕駛人.
但在該署查覺有錯誤後的40多分後立即釋放該名女性駕駛人,該署兩名員
警在沒有再次確認國籍的狀況下,誤認該名女性駕駛人所持有的是在
日本不可使用的中國駕照.
據府警交通課表示,該署地域課的兩名男性員警於6月26號傍晚在泉南
市的十字路口攔下一輛闖紅燈的車輛,由於駕駛車輛的台灣籍女
性駕駛人並不太會說日語,因此員警以英語要求其出示駕駛執照,而該名女
性駕駛人出示駕照及駕照日文譯本,並以日語說明是「中國人」
依據日本道路交通法規定,對於持有台灣駕駛執照者,從其入國開始的
一年內,可憑台灣駕照及其譯本與護照合法於日本駕駛車輛,但其中一名
員警(警部補)末再次確認駕駛執照的日文譯本,並向警署回報是中國人,
該名女性駕駛人也未能告知其住所,因此員警依警署指示逮捕該名女性駕駛
人.
稍後在大阪府警本部確認駕照有效後,釋放該名女性駕駛人,並
同時開出一張闖紅燈的罰單.而大阪府警則認為對無法告知住處及目的地
的女性駕駛人雖然逮捕有其必要性,但判斷欠缺慎重的考慮.因此未來對於國
籍將會詳盡確認工作以防再次發生類似事件.
我的看法是
A. 請遵守交通規則,不管在台灣或日本,或其他國家,人家沒有必要因為
你的闖紅燈而7天後才能回家
B. 當人家問你國籍時, 不會日文或英文,那請寫下「台湾」兩字,這應該沒有
很難,除非你想進警局喝茶休息,我也不反對
C. 日本警方未再確認凊楚,有沒有錯這我不評論
總之一句,出國玩代表自己的國家,不要把惡劣的駕駛方式帶出去,國內當
然更不可取,希望大家快快樂樂出門,平平安安回家,俗話說,寧願慢一分
鐘,也不要慢七天回家
(2013年8月3日12時12分 読売新聞)
新聞原文網址 : http://tinyurl.com/mjwdnv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