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nightfly05 (不眠飛行)》之銘言:
: 捷星今天從關西機場飛星加坡
: 中途停台北的3k724班機確定今天不能飛了
: 原本預定12:25起飛
: 等到現在地勤人員來說明
: 說飛機要等明天早上八點才能從台灣過來載旅客
: 今天要在日本多待一天了
: 剛先訂了飯店
: 請教一下還有什麼該注意的嗎?
原則上這是公會的制式條款 產險同業對行程延誤的定義:
被保險人於保險期間內,因下列事由致其原先預定之旅行行程延誤超過六小時以上時
,本公司依本保險契約之規定,負給付保險金之責:
1.所以第一步請先向航空公司開證明
2.賠償的內容有:
交通費用:
被保險人為繼續其預定行程或於行程延誤期間來往於住宿地點而須額外支出的合理且必要
之交通費用,但若其預定之交通費用可退還者,應扣除該項退還之費用。
延誤期間所生之住宿及其他雜費
1.合理且必要之住宿及膳食費用。
2.國際電話費、簽證費等雜費。
3.行李已交寄,但因住宿之必要而須緊急購買衣物及其他日用必需品之費用。
3.記得回來趕緊申請
被保險人須於事故發生後三十日內,以書面通知本公司,並告知事故狀況
把單據準備好 一併附上即可
只要文件備齊 保險公司不會刁難 怕都是遇到沒單據還硬要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