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日警辱台灣留學生 我要求道歉

作者: harry901 (harry901)   2013-11-23 15:08:11
http://udn.com/NEWS/BREAKINGNEWS/BREAKINGNEWS1/8314607.shtml
【聯合報╱記者雷光涵╱即時報導】
2013.11.23 09:09 am
一對日本留學生夫妻11月10日在東京吉祥寺派出所問路,因未帶證件,反被警察
留置要求採集唾液、DNA檢體,我國駐日代表處要求東京警視廳說明與道歉。
駐日代表處指出,留學生沒攜帶日本官方發給外國人的在留卡、護照等,警方陪
同回家拿證件是合理程序,但在出示有效證件後,又被帶回警署問筆錄、強迫採
集唾液、DNA檢體、按捺指紋,顯然處理過當,因為這是當事人可拒絕配合的程序。
留學生指出,當時他們透過中文翻譯反應不想受檢,警方回答說這是規定,採集
完畢後,再要求他們補簽同意書。駐日處人員說,警方等於是用騙的,要求對方
提出合理解釋,不然應向兩人道歉。
我國駐日代表沈斯淳指示,若日方的解釋令人不能接受或不道歉,就透過外交管
道處理,務必還給我國國民一個公道。
駐日代表處說,幾個月前吉祥寺發生外國人在路上刺死日本女生的案件,或許對
外國人的盤查比較嚴格,但刁難這對夫妻不合情理。若是犯罪者,怎麼可能找警
察問路。
他們提醒,在海外不論旅遊或留學,須隨身攜帶證件,遇警方盤查,可要求打外
交部的緊急聯絡電話,對方不能拒絕,另外,千萬不要配合簽署任何文件。
【2013/11/23 聯合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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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日本警察能給一個回復...
最後一段頗重要 可以打外交部的緊急電話
作者: georgetowner (觀景窗的世界真奇妙)   2012-01-23 15:17:00
原來日本警方也會用騙的 XD
作者: ttykimo (FOX)   2012-01-23 15:21:00
雞排買好了!
作者: Re12345 (GF#2)   2012-01-23 15:48:00
日本當然有騙子阿 囧 又不是聖人之國 出門在外自己要小心去梵蒂岡也一樣可能遇到扒手的
作者: Wrod (不是Word)   2012-01-23 16:58:00
梵諦岡的扒手率是世界之冠
作者: lovelock110 (深白色)   2012-01-23 17:26:00
有業績壓力……
作者: kuter (卡特)   2012-01-23 18:00:00
標題一定要寫這麼爛嗎? 辱什麼 
作者: alston081920 (°.∴☆不要。驚動。愛.)   2012-01-23 18:23:00
台灣新聞標一像如此啊~不意外XD
作者: brightn (我是冒險家)   2012-01-23 18:57:00
利用別人不懂法律而詐騙,把台灣人當笨蛋不是侮辱台灣人嗎
作者: tel1255 (tel1255)   2012-01-23 19:09:00
天下條子一般黑
作者: kinfc2001 (普通的我)   2012-01-23 19:19:00
證件還是帶著安全點
作者: lamigo (lamigo)   2012-01-23 20:13:00
日本警察依法行政,是污辱什麼了?覺得受汙辱不會回台灣喔
作者: lamigo (lamigo)   2012-01-23 20:14:00
希望這個小事件不會影響台日友好
作者: wilsun ( )   2012-01-23 20:16:00
內文看清楚再噓比較好
作者: Alano (わかなXなな)   2012-01-23 20:38:00
並沒有依法行政好嗎 沒有證件才會往下查
作者: brightn (我是冒險家)   2012-01-23 21:03:00
如果認定違法應該做的是依法課罰金 而不是騙取同意 辨明是
作者: brightn (我是冒險家)   2012-01-23 21:05:00
非不會影響關係友好 過當的執法不論哪國政府都是不對的
作者: QQ5566 (哭哭5566)   2012-01-23 21:05:00
哇賽 皇民護航了嗎
作者: kuter (卡特)   2012-01-23 21:12:00
請問皇民的定義是什麼?
作者: nagano933 (別人的失敗就是我的快樂)   2012-01-23 22:08:00
日本人不會永遠是對的那一方....
作者: gaudi (^__^)   2012-01-23 22:12:00
看完內文給駐日代表處一個推~因為駐日代表處可以跟所有噓文
作者: gaudi (^__^)   2012-01-23 22:13:00
用同樣的態度不理睬,但卻認真去了解到底日方合不合法~為自己國民爭取權益和一個道歉,值得鼓勵,而且有這次爭取
作者: gaudi (^__^)   2012-01-23 22:14:00
下次有台灣留學生或旅客在日遇到類似情況,希望日方會因此有符合規定且又更加的處理方式~駐日代表處這次做得很好啊
作者: schrei (太癢拉)   2012-01-23 22:18:00
哇靠...這也有人護航太扯了
作者: roylu91 (Roy)   2012-01-23 22:21:00
我是一個公務員,但認為執法者拒絕思考的依法行是很可怕的
作者: roylu91 (Roy)   2012-01-23 22:22:00
台灣日本不應該是思考這件事的本質,而是事件的本身
作者: roylu91 (Roy)   2012-01-23 22:23:00
我們喜歡日本,但事件本質跟日本無關,就是公務員執法問題
作者: harry901 (harry901)   2012-01-23 22:24:00
樓上+1 這種事情很誇張
作者: roylu91 (Roy)   2012-01-23 22:24:00
我想比例原則這行政法概念,是民主國家的共同原則
作者: sinohara (kinu)   2012-01-23 22:44:00
有人準備進桶了
作者: onetwo01   2012-01-23 22:48:00
護航的人希望你們也可以平等看待東南亞國家的警察們...
作者: Dx4 (付出總不求收獲)   2012-01-23 23:28:00
外國人沒有帶證件難道不用查嗎? 你們有念過國小嗎?
作者: Dx4 (付出總不求收獲)   2012-01-23 23:30:00
護航的人很明顯是釣客 大家小心用語 後面記得要加"?"號
作者: hsinyeh (hsinyeh)   2012-01-23 23:56:00
這不是比例原則,這是"正當法律程序"
作者: ScentLover (喜歡的味道)   2012-01-24 01:46:00
好恐怖被迫採樣不算辱?如果正當為何先採樣再補簽同意書
作者: InMontauk (瞬)   2012-01-24 02:12:00
喜歡日本 但這件事確實很誇張阿 推駐日代表處的處理!!
作者: Automatic620 (我很乖)   2012-01-24 02:18:00
日本很好+1 但是這件事處理有點誇張了
作者: kobi0910 (kobi)   2012-01-24 03:50:00
o日本警察有病
作者: f814030 (f814030買者會視接單數量)   2012-01-24 07:39:00
有無看內文啊?都有證件了,還要採集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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