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於出版屬商業行為,我在採訪刊登前都會事先向被刊登的對象申請正式的出版
許可(不是旅遊時問句「我可以拍照嗎?」,然後事後就拿來出書,這不叫做「
獲得出版許可」),約一個月前,某間寺廟拒絕授權我刊登使用,只是由於真的
很想介紹對方,剛剛便派外子親自前去拜訪。
然而外子剛剛打電話來,我才確定真的是自己害到自己。
今年四月中、櫻花季的尾聲,我在臉書跟噗浪上公布京都何處還有晚開櫻花可賞
的隔天,剛好又經過那間寺廟,當時看到有台香港旅行社的遊覽車直接停在廟方
門口,旅客們看了櫻花就走,沒有關心廟裡的神祇、因而造成廟方不快回憶,所
以他們不願給海外媒體刊登……
京都有許多大大小小的賞櫻、賞楓景點都在神社寺廟之中,希望大家可以明白,
這些神社寺廟的重點及價值不是櫻花或楓葉、而是其中祀奉的神明及傳承的歷史
,賞櫻賞楓之餘,請尊重廟方,至少稍微參觀祭拜一下神明。
因為絕大部分的寺廟神社不是觀光用的。
另外,如果這裡有旅行社業者觀看,在這裡也敬告各位,就算京都很多神社寺廟
沒有停車場,你們也不該將大遊覽車停在廟方門口等客人上下車,雖然這次造成
對方不快的是香港朋友,但這樣的行為在京都人心中依然會影響整個華人圈,己
所不欲勿施於人,若我把大遊覽車開到你家院子前停下,你覺得應當嗎?!你能
接受嗎?!
不要為了滿足自己的京都遊、而造成他人的不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