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續跟大家報告一下
我寫信向中野屋詢問能否取消訂房
畢竟我有錯在先所以語氣我使用得相當含蓄
說明取消的理由
並試著請對方能不能讓我賠償1/3訂金就好(只是想問問看,但不強求)
前後都向對方道歉
結果對方在整整一天後只回了我一句:你是要取消訂房?
不誇張...真的就那一句
然後我又回了短信
我知道他完全不打算理會我試著提出的訂金賠償建議
所以短信裡就只有很明確地說要取消訂房並且再一次道歉
然後隔天收到取消訂房的MAIL
就跟訂房確認的MAIL一樣制式化
訂金保留可延期半年訂房
大阪跟奈良館可通用(這邊沒有提到京都館)
但下次訂房的金額若低於本次訂金並不退還←這點正常嗎?
因為我有朋友預訂了11月初的京都館住宿
所以我又再度寫信去問這筆訂金能否轉讓給我朋友使用
轉讓成他們未結清的住宿款項
然後.............就石沈大海了
畢竟我想之前那樣都只回我一句話了
這次也絕對不會理會我
只能接受訂金無限期延期或當作掉到水溝裡去了
估且不論住宿環境如何
對方的態度讓我覺得真的很冷淡啊!
這件事就告一段落
住宿地點也都重新安排好了
謝謝各位的指教
※ 引述《baoba (最遙遠的擦肩)》之銘言:
: 手機排版請見諒
: 當初太急著找住宿卻忘記查評價
: 已經訂好民宿也付好訂金之後
: 在這裡看著看著才發現問題大條了!!
: 當然另外找住宿也是重點
: 如果我現在寫信通知中野屋
: 要縮短住宿天數只住一晚
: (這真的很囧 我一訂就是13晚)
: 理由就比如:因為旅遊人數增加了
: 訂金我們3人是一人付了5000台幣
: 官網說不能取消住宿只能延期
: 中途更改住宿要賠償50%營業損失
: 那我離住宿日還有一個多月
: 現在通知更改不知還需不需要賠償這麼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