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 我的問題是關於持免簽入境期限的問題
大家都知道單次不能超過90天
剛剛在八卦版上看到有人說有一年累計不能超過180天
我去查過這個規定 只有一篇在2013年有人分享因此被遣返的經驗
其他我去問過日本在台協會 查過外交部和日本入國管理局網站
也請在日本的上司打電話去問 確定是沒有任何一年累計的規定
因為我一年內已經待了170天 還要待到八月底= =
有沒有人清楚狀況的可以分享?
謝謝!
作者:
cka 2015-07-23 14:45:00上司..也就是你是工作..要辦工作簽證啊你該不會用觀光簽證工作吧?
作者:
s850468 (朱朱)
2015-07-23 14:46:00如果真的是這樣在入境的時候他就會把你攔下來了吧==
作者:
macrose (å†æ¬¡é‡é€¢çš„世界)
2015-07-23 14:47:00免簽是給觀光用途,老實說你應該被遣返才對
作者:
petestar (酥酥麻麻。小派皮)
2015-07-23 14:48:00請實驗室把能開的證明都開一開 運氣萬一不好很難說的
作者: qowgd (黑衣人) 2015-07-23 14:48:00
作者:
petestar (酥酥麻麻。小派皮)
2015-07-23 14:49:00雖然不支薪 但工作就是工作 並不是去觀光沒錯這點是上司疏忽了 台灣方和日方要好好溝通 不該丟給你
作者: qowgd (黑衣人) 2015-07-23 14:49:00
第四點、第三項,應該只是注意事項,不是規定
工作簽應該是當地公司要幫你辦的…不過像原po的情形並不少見就是 就老闆當廉價勞工 對口單位也裝死這樣…之前某友也是逾180天前才被告知當初日本公司送工作簽送錯項目 緊急離境 否則之後再入境就很麻煩
作者:
macrose (å†æ¬¡é‡é€¢çš„世界)
2015-07-23 14:53:00按今天看到的新聞,你有機會在你次回去時被攔
不是一年累計 而是從你入境當天回推一年計算是否已經超過180天
作者: difficult (好難喔) 2015-07-23 14:54:00
我也覺得不要留下什麼紀錄比較保險
作者:
hsinyeh (hsinyeh)
2015-07-23 14:57:00被實驗室派到日本研究機構"工作"工作就是不能用觀光的名義免簽進去不管你薪水誰給的 不然要工作簽證這東西幹嘛 只要找個
作者: qowgd (黑衣人) 2015-07-23 14:58:00
作者:
hsinyeh (hsinyeh)
2015-07-23 14:59:00海外公司發薪水給這人不就都不用簽證來來去去了外交部那個第六點注意事項也寫了 不允許從事有報酬之工作
現在對原po比較緊急的應該是即將屆滿180天 建議原po跟兩邊的老闆說為了避免節外生枝 先讓你回台灣吧
作者:
petestar (酥酥麻麻。小派皮)
2015-07-23 15:03:00原po要積極處理 若上面的人不幫你弄 你頂多就趕快買機票
作者:
petestar (酥酥麻麻。小派皮)
2015-07-23 15:04:00先離境快逃了啦! 以免以後留下不好的紀錄會很麻煩如果沒在這幾天弄好不就GG了嗎 這幾天先回來就確定沒事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5-07-23 15:04:00大家幹嘛替他擔心 他自己都不覺得怎樣
我在這裡的名義是短期研究交流 完全沒有領日本的薪水基本上不能算是工作 上司=我在這裡的指導教授
作者:
petestar (酥酥麻麻。小派皮)
2015-07-23 15:07:00你是可以跟我們這樣解釋 但萬一對方不聽呢QQ 你先買機票
作者:
petestar (酥酥麻麻。小派皮)
2015-07-23 15:08:00回來比較好(認真) 反正現在一堆廉航機票還不至於太失血如果上司要怪你 其實應該先怪他們自己太不謹慎我懂博士生不想得罪老闆的心情 但時間緊迫了 應該說還好
作者:
skykof (小昕)
2015-07-23 15:08:00這個除非研究室有提出申請,不然日本政府還是當你為一般旅
作者:
sarshia (大古不是大吉)
2015-07-23 15:08:00重點是日本認定 不是我們能控制的 還是用適合的簽證進去比較保險
作者:
petestar (酥酥麻麻。小派皮)
2015-07-23 15:09:00你有發現 不然到時候才被遣返之後再入境可能會有問題
你搞錯解釋的對象了,你要解釋的對象是入管,不是鄉民
作者:
skykof (小昕)
2015-07-23 15:09:00客來處理
作者:
clop (月餅狗)
2015-07-23 15:10:00就不是觀光阿,跟鄉民解釋也沒用,跟入管解釋大概也沒用吧
作者:
peter1 (...test)
2015-07-23 15:18:00免簽只限觀光 不管有無支薪都算工作喔(以工換宿也算)
作者: rex08 (懈星風) 2015-07-23 15:23:00
我之前客人就是因為前次在日本逗留太久,無法解釋原因
作者:
hsinyeh (hsinyeh)
2015-07-23 15:24:00面對現實吧 你的身分就是非觀光 不得免簽入境
作者: rex08 (懈星風) 2015-07-23 15:24:00
被海關擋了一個多小時,差點被遣返
作者:
hsinyeh (hsinyeh)
2015-07-23 15:25:00管你有沒有領日本薪水...
沒薪水在他國研究機構喝西北風? 如果在當地研究機構受有補貼從事ㄧ定作業,外觀上日本移民單位有權判斷,建議您還是請您當地研究機構幫你申請工作簽。不然很麻煩
作者:
Vett (Vett)
2015-07-23 15:30:00不支薪不是理由 申請簽證吧
日本方面只規定 非留學經商工作或長期滯留者可用短期免簽 那個也不是觀光簽證
作者:
ialeou (純種鄉民)
2015-07-23 15:41:00簡單說1次未滿90天 1年未滿180天是日本對於短期的定義至於不能工作這一點,短期的商務出差也是工作,可以適用
作者:
BIGP (ツンデレ大好!)
2015-07-23 15:43:00你那種狀況根本不能用觀光簽
作者:
knmtou (1)
2015-07-23 15:43:00你現在跟我們辯也沒用,過十天之後你就知道到底有沒有這個規定了,如果你被強制遣返記得通知我們
再說一次你搞錯需要說明及解釋的對象了,之後會找你麻煩的是入管,不是鄉民
作者:
ialeou (純種鄉民)
2015-07-23 15:44:00甚至有一些插花性質的(業餘)的報酬也是允許的
作者:
macrose (å†æ¬¡é‡é€¢çš„世界)
2015-07-23 15:44:00跟版友辯論真的莫名了,你要說服的也不是鄉民XD 你會po這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5-07-23 15:45:00我就說大家幹嘛替他擔心是不是www
作者:
macrose (å†æ¬¡é‡é€¢çš„世界)
2015-07-23 15:45:00篇就代表你自己也有疑慮,但現在跟你說了你又不相信
作者:
ialeou (純種鄉民)
2015-07-23 15:45:00日本是沒有180天這個明文規定,但實務上就是依照這個標準這個叫內規…
我就是來問的阿= = 我都說我直接去問入國管理處了
作者:
hsinyeh (hsinyeh)
2015-07-23 15:47:00你就直接去問入國管理處拿台灣薪水來日本工作免簽進來可以待幾天,看看他要不要遣返你就知道了
你覺得公家機關的答案跟PTT回答的答案那個比較沒風險
作者:
hsinyeh (hsinyeh)
2015-07-23 15:49:00最保守的那個最沒風險
你最後被遣返,PTT版友們只會給你拍拍or狠狠的酸一頓
作者:
knmtou (1)
2015-07-23 15:49:00建議您還是先買機票回來把相關文件搞定,依照日本工作簽證申請流程不會快到哪裡!
作者:
lovebuyjp (lovebuyjp)
2015-07-23 15:55:00為何那麼多人不知道只能去180天阿
作者:
ialeou (純種鄉民)
2015-07-23 15:56:00...KNMTOU為什麼要貼一個外部連結轉貼的本版文章ww
作者:
maikxz (超級痛痛人)
2015-07-23 15:59:00海關有最大權限決定要不要讓你入關(結案)我覺得你可以賭一下啊^____^
作者:
peter1 (...test)
2015-07-23 16:00:00非留學經商工作或長期滯留者=觀光啊 -.-
您此案鐵定要申請工作簽證無誤,請自行上日本國法務省入國管理局,在留資格關係公表資料,有註記某些日本研就機構申請特定研究活動的資格。
作者:
kana8235 (忠誠度:脂肪 >> 情人)
2015-07-23 16:05:00或許你可以平安待到8月底,但是以後能不能再進日本....
作者:
tanchang (chang)
2015-07-23 16:11:00不管有沒有支薪,就是算工作喔是不能用觀光簽的
作者:
tanchang (chang)
2015-07-23 16:12:00你的日方研究機構要幫你處理這塊,別被貼標籤避免以後麻煩
作者:
knmtou (1)
2015-07-23 16:29:00喔,因為我是直接google到的,沒有再回板上找,哈哈哈
作者: SHENG2014 (上班族) 2015-07-23 16:45:00
身份就不是觀光,還一直想用觀光身份逗留
作者:
icqmsn 2015-07-23 16:54:00這問題去問外交部和日本駐台辦事處,不是問鄉民!再者有沒有違規不是你自己在哪邊"我覺得 我應該"決定的
作者:
a10220 (胖妹)
2015-07-23 17:03:00你去問入管得到的答案不一樣,是因為你沒老實說你拿違規簽證進來啊XD老實說你大概就要被遣返了吧。說真的,你待的研究機構是合法的嗎?日本的學校或研究機構針對外國人的簽證都管很嚴格耶XD
作者:
hsinyeh (hsinyeh)
2015-07-23 17:05:00講了這麼多還是覺得"最保險"方法是延長簽證嚴格來說你根本就是不合觀光目的入境 應該立刻出境
基本上拿觀光簽太常去或每次都待滿90天也會被關切...移民官有任何理由懷疑你在日本從事非法活動...日期不是重點,只要有任何可疑點都會被拒絕入境對於以身挑戰移民官者,只能說別以為可僥倖.....
2015-07-23 17:31:00
大家真客氣 拿觀光簽進去工作本來就不合法,別丟台灣人臉好
感謝各位回覆 我還是去申請長簽看看最大的問題還是這次出境ok下次入境就有風險
作者:
hsinyeh (hsinyeh)
2015-07-23 17:45:00你現在不管怎樣下次入境都有風險...因為你"已經"違規了
其實…這種事情自己老闆擺爛就算了 日方也沒積極處理就很機車 而且你說沒支薪 換句話說屆時出問題日方也可以撇得一乾二淨 到頭來會留下紀錄的只有你一個…
作者: qumai (._.) 2015-07-23 19:13:00
你該辦的是文化活動簽證 日本單位可以幫忙出申請書
好煩喔誰管你免簽到底可以幾天,就算可以365天你也不是去觀光的,請不要玩違反規定的遊戲好嗎?
作者:
dryob (dryob)
2015-07-23 19:51:00免簽證的實施對象是以觀光、療養、運動、拜訪親友、參觀、參加講習會或出席聚會、業務連繋等短期停留期間即可完成之
我就是待滿180天的,回國前去入管辦配偶簽就被警告小心進不來。基本上海關對入境的外國人目的存有疑慮就可以不放行。日本給台灣的措施他們說那個嚴格來說並不是免簽,短期滯在那張紙就是代替簽證的。
沒關係咩..又沒明文規定~~看你下次進去有沒被擋再來發報告~造福大家咩..不然你也可以發揮學術的研究精神寫信給日本政府問
確定沒有明文規定,但有非常非常高的機率會被遣返就是
作者:
zx87p (Skier&Boarder)
2015-07-23 21:35:00唉,原po沒有意識到你的問題有多嚴重。我拿過兩年的教授和研究簽證,原po現在的情形不款有沒有超過180天,都是不折不扣的非法居留。被遣返或是被驅逐出境都是剛好而已。連帶的
作者:
danyan (dan)
2015-07-23 21:38:00不是打電話問,是你的工作單位要開出證明,然後你親自跑一
作者:
danyan (dan)
2015-07-23 21:40:00趟入國管理局申請簽證...但是還剩下十天~~嗯嗯....基本上就個人來講跟雇主都違法了
作者:
zx87p (Skier&Boarder)
2015-07-23 21:43:00跟有沒有超過180天沒有關係,他現在就是非法居留。
作者:
danyan (dan)
2015-07-23 21:43:00另外台灣方的老闆當初派你過去時條件沒談好?還是搞不清狀況??.....
作者:
zx87p (Skier&Boarder)
2015-07-23 21:44:00要轉工作簽時要解釋之前待的170天時等於告白自己的犯罪事實
作者:
lovebuyjp (lovebuyjp)
2015-07-23 21:44:00現在很多台灣人都在日本用免簽做一些不合規定的事情...
作者:
maikxz (超級痛痛人)
2015-07-23 21:47:00其實就是三方都是狀況外對入境完全不了解也懶得去了解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真的出事日本海關不會聽解釋呀...當天遣返已經很仁慈,
作者:
zx87p (Skier&Boarder)
2015-07-23 21:52:00原po直接去問入管吧,保護自己最重要。
作者:
lovebuyjp (lovebuyjp)
2015-07-23 21:53:00如果一年就這麼一次待90天 當然不容易被發現但你待到170了.....
作者:
swearwin (九月台灣籃球季)
2015-07-23 23:44:00逾期居留在台灣是會被收容的(就是抓去關) 被遣返算好的
作者: snow730 (Rei*chu) 2015-07-24 00:45:00
傻傻的被輕忽掉 賣掉了還不自覺 整件事情最後最大的受害者一定是原po自己你啊 不信請儘管以身試法嚕
作者: Nobita (野比太) 2015-07-24 01:12:00
保重
作者:
xil (stack200)
2015-07-24 01:43:00這裏有人拿觀光簽在日本工作的哦!! (揮手~)
作者:
zx87p (Skier&Boarder)
2015-07-24 02:22:00goo.gl/AzCTkO 「有報酬」的定義跟是不是在日本國內拿無關goo.gl/Ombh4a 「資格外活動罪」和「不法就労助長罪」看了好抖。不是要嚇人,而是原po太輕忽了嚴重性。重點是事實已經造成,不知要如何收尾。希望原po去資詢能有好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