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大家在購物的時候應該都很開心的辦免稅等退錢
沒有注意到自己簽的購入者誓約書上面寫了什麼吧?
這是大家在吵能不能在日本用的一般物品的誓約書
http://e-hourei.com/pdf/000_yunyu_ippan_01.pdf
板上很多大大日文都很好 可以幫我解釋一下我們簽名同意的這句是什麼意思嗎?
下記の一般物品は、日本から最終的には輸出するものとして購入し、
日本で処分しないことを誓約します
我日文不太好 所以找到這個 觀光廳做的退稅手續溝通指南卡
這是店家出示給不會日文的港台旅客看的版本
http://www.mlit.go.jp/common/001069925.pdf
第二頁的第六點有清楚的要你確認以下內容 並在購買人契約書上簽字
他幫我們翻好了
我保證將購買物品攜帶出境 不在日本境內使用或處置
購入した物品は最終的に輸出するものとして、日本で処分しないことを誓約します
所以如果在誓約書上簽名退稅了之後...到底可不可以再拿出來用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