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大家對於被超賣是否該賠有不同看法
就讓我們來討論LCC的OVERBOOKING(超賣)規範吧
=============機票超賣各LCC規則置頂懶人包==================
捷星 在可允許時間內送達目的地,否則下一班+賠償(台北一天一班NGO、HND、兩班KIX)
虎航 依照賠償條款賠償(新加坡是搭下一班+賠SGD300,台灣待確認)
版友的例子是改簽華航,甚至比原班機早到,也有人回報提供延後附帶補償
https://www.ptt.cc/bbs/Japan_Travel/M.1448902144.A.EA1.html
威航 依照賠償條款賠償(已寄信詢問詳細內容,等待回信)
樂桃 搭下一班有位子的或不搭退錢(台北一天三班KIX兩班HND、OKA高雄一班KIX)
香草 搭下一班有位子的或不搭退錢(台北一天四班NRT高雄兩班NRT)
酷航 搭下一班(隔天)有位子的,不搭不退錢(台北一天一班NRT高雄不到一班KI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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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是第一家在台灣飛日本的捷星亞洲(3K)的運輸條款
http://www.jetstar.com/hk/zh/conditions-of-carriage-3k
9.3 因超訂而拒絕登機
若您已預訂機票,但因該航班超額預訂而被拒絕登機,我們將在您原定航班預定抵達時間
的合理時間內設法將您送抵目的地,否則,我們將根據適用的任何法律向您支付賠償金。
若您未能遵守第7條規定的辦理登機手續的最後時限和登機要求,或者若我們行使拒載您
的權利,則不適用第9.3條。
若我們無法安排您的未超限機艙行李,我們可以詢問您是否讓我們將其作為托運行李裝載
於飛機內。在此情形下,您無需為該相關的托運行李支付費用。
捷星日本的條款大致相同
http://www.jetstar.com/au/en/terms-and-conditions
可以看到3K的條文非常接近普通航空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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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來是酷航
https://www.flyscoot.com/images/COC/scoot_conditions_of_carriage_final.pdf
http://www.flyscoot.com/images/COC/scoot_conditions_carriage_tw.pdf
8.3 - 預訂超售
航空公司可能會超售機位。這代表您所預訂的航班機位數,有可能超過了可訂座的機位
數或特定艙等座位數。在這些情況下,我們可能需要拒絕一位或多位的乘客登機,或更
換到較低價格的艙等(例如酷航商務艙至經濟艙)。如果您因為超售而被拒絕登機,並
且在不適用於第8.1 條中所述情況下,酷航將盡一切努力,確保盡快將您送抵預訂中指
定的目的地(“補救措施”)。
您可根據當地法律或政府條例,或如果沒有相關法律即按照我們的政策,享有權利
(”補救權利”)。
為了避免任何疑問,如果您未能符合第7 條中辦理登機手續和登機要求,您就不適用
“補救權利”與“補救措施”。
P.S:酷航將盡一切努力,確保盡快將您送抵預訂中指定的目的地=唯一的補救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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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目前看起來我們是沒有規定啦,民航局對此的看法是: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51208/748576/
四、重要運輸條款資訊應充分揭露:
為避免旅客因不瞭解機票相關規定,產生消費糾紛,各航空公司於旅客在訂票網頁(或其
他售票管道)執行訂票步驟時,加強機票使用限制及重要運輸條款資訊揭露,以減少相關
糾紛。
所以說不要再哭爸廉價航空都一樣了,更別提捷星在日本出發回台灣的班機有延誤取消
就是會賠餐券1000日圓跟提供住宿,酷航無論是哪裡出發就是沒有、超賣也沒補償。
至於台灣出發的LCC航班為什麼遇到延誤取消通常什麼補償都沒有,要靠乘客魯洨?
不要問我,去問民航局或你選的立委阿!
明明每一家都有寫說如果有政府規定或法律以政府規定或法律為準
我們不去要求民航局或立委,還在幫某些LCC護航
所以我說台灣人就是這種奴性最讓人無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