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nice790812 (zz1594)》之銘言:
: 拜託 失主 把行李箱拿回來
: 才剛到日本 行李箱就被拿錯
: 我們現在四個人 出不去 就要在這等
: 拜託 可以聯絡一下嗎?
: line id : line1010412
: http://i.imgur.com/yQQgoFR.jpg
: http://i.imgur.com/1GvoEXp.jpg
假設真的發生這種情況
1.不要動任何跟您長得很像的行李。
2.尋找旁邊的機場人員協助。
3.尋求航空公司開立托運行李遺失證明。
4.跟航空公司留下下榻飯店名稱與聯繫方式,如果找到行李請求寄回。
==================================
再來看信用卡保險的部分(有些銀行信用卡提供的保險有遺失這一項)
3.行李遺失費用
被保險人已登記通關之隨行行李遺失或在抵達目的地(但不包含原出發地或居住地)
機場二十四小時後仍未送達,則視為行李遺失。
保險公司將賠償被保險人到達目的地後五天(120小時)內,
領回行李前因行李遺失而緊急需要購買日用必需品之費用。
及為領取行李,往返機場及住宿地點間之交通費。
等於抵達時間24小時後如果還沒找到你的托運行李,
就可以動用保險的理賠(我看到的信用卡公司有5萬的額度可實支實付)。
===================================
動用保險需要的相關證明文件
3. 行李遺失費用之理賠文件
被保險人申請行李遺失費用之理賠時,應於事故發生六十天內檢具下列文件:
一、持卡人之刷卡記錄(如特約商店所提供之刷卡收執聯或存根、
銀行所出具之信用卡帳單)。
二、被保險人機票或登機證之影本。
三、申請相關費用之單據正本。
四、航空公司或機場所簽發之行李遺失證明文件。
五、保險金申請書。
六、持卡人信用卡正反面影本。
七、行李票影本。
標色的部分是特別要記得留存的項目,
購買物品時最好都用刷卡(購買明細也都要留存)。
=====================================
可理賠項目:
說明如下:
一) 內、睡衣及其他必要之衣著鞋襪
指持卡人於領回行李前本人所需使用且有使用可能性者
(如:一般狀態下所需穿著之內、外衣,內、外褲,鞋襪,禦寒衣物等)。
未有使用必要、使用可能性者(如:夏天購買大外套、雪衣等)、
購買數量逾延誤期間使用可能性(如:預期行李將延遲送達,
而先行購買備用之物品或行李延誤一天卻購買多件內衣褲),則不在理賠範圍。
(二) 盥洗用具及女性生理用品
指持卡人於領回行李前本人所需使用且有使用可能性者。
盥洗用品僅限必要基礎盥洗需用物品(洗面乳、洗髮精、沐浴乳、牙膏、
牙刷、乳液、刮鬍刀)。
精華液、眼霜、面膜、化妝(卸妝)用品、造型用品、電動刮鬍刀、電動牙刷、
梳子、藥品則不在理賠範圍。
標色的部分是可以理賠的部分(其實夠多了XD),
所以如果發生的話 東西部分要一天一天分開購買,
不能夠一次買齊所有天數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