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上各位大大好,
小弟在三月的時候買了虎航台北-福岡,
8/26去-8/29的機票,兩個人來回約莫10000台幣。
恩...當時有女友...但不幸前陣子分手了...
虎航沒有退票機制,加上有在一休訂到博多車站旁三個晚上才21600日圓的房間,基本上
我自己一個我還是會出發。
請問大家,多的那張機票除了認賠,請問還有什麼建議的處理方式嗎?
1.找個朋友一起去,但是更名的費用我看了一下單人單程1875,所以如果要換個人去還要
再付1875*2=3750元,請問是這樣算嗎?
2.有可能把機票轉讓給其他人嗎?
先謝謝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