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排版傷眼的話先抱歉!
人剛從函館搭機回台,因為沒有注意到關於手提行李的規定所以隨身妝包中的化妝水乳液精華液等等的通通都被丟掉了。
東西都好好的用隨身容器分裝過也絕對沒有超過100g,
之前搭其他航空也沒被糾正過所以剛剛完全不明所以,
這個隨身組雖然只是大創買的但用了很久也是有感情的QQ
規定是剛剛上虎航網站複製下來的↓
限制條件如下:
①液體、氣霧劑和凝膠劑如果放在單件容量不超過 100 毫升的容器中,僅允許在機艙行李中攜帶。
②這些容器必須在攜帶在透明、可重複密封的塑膠袋內。塑膠袋的總容量不得超過1公升。
③每名旅客只可攜帶一個裝有容器的塑膠袋。
④塑膠袋必須從機艙行李中分離出來交予安檢人員進行視檢。
簡單來說就是要把你的100g以下隨身瓶罐通通裝在「透明夾鏈袋」裡並在掃X光那邊主動給他們檢查,
夾鏈袋不能超過一公升且一人限帶一個。
放化妝包不行會全部被丟掉。
雖然可能全世界只有我沒注意到新規定但想了想還是決定PO上來,
純粹是希望能再提醒大家,然後避免我這樣的蠢狀況,
東西被處理掉是很心疼的嗚Q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