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住宿] airbnb 東京體驗

作者: Vett (Vett)   2017-01-09 12:41:43
來個 airbnb 的使用分享
1. airbnb 不是 hotel 平台 是借宿一宿的平台
事前和 host 的溝通非常的重要
不想和 host 溝通的人 (包含害羞 不擅溝通 不懂日文 不懂英文)
"絕對"不要用 airbnb
透過 airbnb 的旅行者評論 事前和 host 充分溝通
這段旅程才是 airbnb 在推廣的三方全贏
2. 原文提到的 "不歡迎airbnb" 的社區
在入住完後回報給 airbnb 平台即可
3. 使用 airbnb 在日本 = 違法(X)
一般人透過airbnb讓人借宿一宿 在現在這個階段
只要 host 的大樓/社區/行政區沒有禁止民泊 就沒有法律面的問題
若是出租事業 則會被用旅館法來管理 但跟使用者無關
參考資料
2015
http://www.businessweekly.com.tw/KBlogArticle.aspx?id=13213
https://gozal.cc/media/detail?id=405
2016
https://minpaku.yokozeki.net/about-minpaku
作者: strayfrog (蛙)   2017-01-09 12:43:00
借宿一宿這用詞不太精準,畢竟有商業行為在
作者: athena8855 (告嘎D)   2017-01-09 12:47:00
花錢出門玩還要那麼麻煩溝通而且還得賭人品,還是住一般商旅好
作者: balius (愛喝鮮奶茶)   2017-01-09 12:49:00
民泊也是有規定限制的,不是說大樓沒說不行就可以,建議也要先確認。另外所謂的不合法住宿本來就只針對業者,使用者並沒有違法的規範,只是可能在某些層面上無法得到某些保障,這些資訊內容是否有充分告知消費者也是一個問題。
作者: newlife100 (lydiyamaha)   2017-01-09 13:07:00
推,把airbnb當作hotel的人,根本搞不清楚狀況。就是介於沙發客跟旅館的選擇
作者: beitou (beitou)   2017-01-09 13:14:00
找超級房東 看完每則評價 下訂前多溝通 踩到雷的機率很低有不同觀點無所謂 但是若去指謫使用者違法真是莫名其妙
作者: balius (愛喝鮮奶茶)   2017-01-09 13:17:00
到現在似乎沒有看到有人指責消費者違法,而是要消費者儘量不要支持違法宿泊設施。
作者: sotsuke (sotsuke)   2017-01-09 13:19:00
去年去福岡 房東人超好 什麼都幫我們 而且親力親為 就算
作者: newlife100 (lydiyamaha)   2017-01-09 13:19:00
我在美國使用airbnb都還會把棉被折好,把垃圾收走,因為那本來就是房東的房子,要遵守他家的規矩,把airbnb當hotel的服務一樣要求的人,你本來就該乖乖去住旅館,不該想省錢又想抱怨。
作者: beitou (beitou)   2017-01-09 13:19:00
之前好像看過有人說去住是幫房東逃漏稅之類的XD
作者: sotsuke (sotsuke)   2017-01-09 13:20:00
語言不通 對我來說是超棒的一次住宿體驗 這是住飯店不會
作者: balius (愛喝鮮奶茶)   2017-01-09 13:20:00
這樣說更奇怪,Airbnb有說明哪些是我這裡可以得到的服務那
作者: sotsuke (sotsuke)   2017-01-09 13:21:00
建議嘗試 個人感想
作者: balius (愛喝鮮奶茶)   2017-01-09 13:21:00
的註定就是假貨,這樣就可以脫罪了嗎?
作者: qualala (瓜拉)   2017-01-09 13:25:00
所以如果出了事 失火 一氧化碳中毒 就是房客自己負責囉~
作者: HHJY   2017-01-09 13:31:00
可是我總覺得現在很多人都用airbnb經營類似旅館的生意了 好像有點脫離airbnb的本意..(?
作者: rvds (33)   2017-01-09 13:51:00
推 事前多做功課 才不容易吃虧
作者: Numenor (努曼諾爾)   2017-01-09 14:14:00
但很明顯的airbnb幫便宜行事的經營者開了個漏洞(光消檢一項有多少過得了),又把責任推給消費者跟經營者之間自行協調
作者: suuz (修羅中)   2017-01-09 14:39:00
推這篇 在日本用過一次airbnb 跟房東聊整晚 房東不僅讓我體驗「郄e」(叫外賣)隔天還親下廚做早餐 很溫馨的經驗用手機推就變亂碼囧?是"出前"
作者: spiritman (偏要用一卡通<3)   2017-01-09 14:40:00
我覺得比較像是借住而非旅館的概念 去親戚家借住也不會
作者: strayfrog (蛙)   2017-01-09 14:41:00
概念是這樣可是目前法規就是以旅館去納管該行為就看何時政府正視這問題,看要怎麼修法了...
作者: spiritman (偏要用一卡通<3)   2017-01-09 14:42:00
在意消防法規 就算出意外也不會只怪親戚而是認為大家比較倒霉而已...
作者: elthy ( )   2017-01-09 14:45:00
其實消防那些我是其次 都是個人選擇 但基於曾經被日租客打擾+門禁無用的不安感 立場相反時我不會選擇去住而已
作者: Numenor (努曼諾爾)   2017-01-09 14:46:00
成天跟當旅館比你跟我說我不是旅館業。請義工每個月發車馬費做正職的工作,然後宣稱旗下都是義工不受勞基法管轄,這鬼話你聽的下去?
作者: strayfrog (蛙)   2017-01-09 14:49:00
這也是我不會去用的原因啦,不認同媒合平台都沒責任
作者: ck290996 (1+1)   2017-01-09 15:26:00
像沙發客那樣不要收費就不會有責任問題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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