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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若我決定取消旅行,我可以要求退款嗎?
台灣虎航執行不退款政策,一但您的訂購確認完成,若您不搭乘使用則視同
廢票。但您可要求退還未使用航段的機場稅金,申請退還機場稅金請點此連結。
https://goo.gl/RaLXcP
若非透過台灣虎航官網訂票者,請逕洽原購票旅行社,旅行社退稅請按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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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稅須知
1 旅客在官網訂票後因個人因素未搭乘者,得於航班出發日起30日內至
台灣虎航官網填寫退機場稅金申請表。
2 請於原訂航班日後再行填表,台灣虎航收到申請,將確認旅客未搭乘航班之事實,
始開始進行退稅作業(請勿預填.無法受理)
3 確認符合條件後,台灣虎航將於扣除手續費後將餘款退回旅客原購票信用卡帳戶。
4 此表僅受理每單一訂位紀錄與單一航段所用, 若您需要申請來回程航段或超過
三人之退稅, 請分次填寫此表單
**(自105年12月14日後購票旅客,退稅手續費調降為每人每航段新台幣215元)
這篇跟日旅點關係度不是很高 不過送票送不出去的可以考慮退點稅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