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剛到箱根就把行李寄送,住在
芦ノ湖一の湯
(芦ノ湖 キャトルセゾン)
結果寄行李的人只寫了キャトルセゾン,我也不察,問他這樣ok,他說ok,我也沒有再追
問(因為看不懂日文)
結果到了飯店,他說沒有收到,問了之後是寄到 塔ノ沢 去了,差點沒暈倒
換洗衣物,藥品,充電器等等都沒有
(而且這裡前不著村,後不著店,想花錢買還買不到)
晚上泡湯時超鬱卒的
明天一早飯店前台會開車過去幫我取回來
但是我的問題是
1. 這不是應該是車站方的問題嗎?
為什麼車站寄丟沒處理,反而是飯店方處理??
2. 明天拿到行李後換個衣服,又要寄回箱根湯本(因為還是不想拖著行李跑行程),想
到就很度爛。
想請問一下,這個有任何的賠償機制嗎?怎麽跟他們反應呢?
3. 其實自己也不夠小心,飯店名應該一個字不漏的對好,不然吃虧的還是自己,當作給
大家一點借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