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搭的是華航
原本預訂是華航 9/5 17:10 (CI158) 桃園往大阪
及 9/10 19:05 (CI173) 大阪往桃園的來回航班
9/4 收到mail通知 9/5 航班取消
9/5 中午12點半左右,我直接到華航桃園機場櫃檯更改去程機票
更改為 9/5 14:25 (CI114) 桃園往宮崎 (東京名古屋只能等候補)
回程因為沒有取消,就沒有更改,櫃檯也沒有提到改票會有什麼費用
隨即我便去辦理報到、出境等手續。
在輾轉抵達大阪後,看到華航官網公告:
因應日本大阪關西機場(KIX)水災之票務辦法
1. 適用對象: 凡持已開立且訂妥2018年09月04日(含)至2018年09月17日(含)以前往返大
阪(KIX)之機位者。
2. 申請期限: 2018年09月17日(含)以前
3. 更改訂位/更改航點:
a. 若全程未使用之機票可依原訂位艙等改訂09月17日前(含)往返大阪(KIX)班機,免
收更改訂位及改票手續費;但若改訂其他訂位艙等或更改自日本其他城巿往返,導致票價
及稅金差異,仍需由旅客自付。
b. 已使用去程航班之機票,針對回程往返大阪(KIX)與臺灣之班機,更改9月17日前改
由華航/華信航空其他日本航點往返(限華航/華信自營班機),可免收票價及稅金差異(限
同客艙艙等,如經濟艙或商務艙)。
c. 華航網站購買之機票,敬請與本公司各地客服中心聯繫,以免除更改訂位手續費用
4. 退票:免收退票手續費
他航機票請洽他航辦理
優待折扣票不適用本作業規定
團體機票請聯絡旅行社
當時我人已在日本,這是我出發後,華航才發布的公告,我認為我回程改票是不需要付任
何費用的
由於華航客服電話很難打進,我便請在台家人協助,至華航新竹分公司櫃檯變更機票
變更為 9/11 09:55 (CI151) 名古屋往桃園
(9/10,9/11高松及名古屋皆客滿,只剩9/11 CI151 尚有空位)
然後櫃檯人員告知需補票價差額 NT 1690 元
我當下便反應我應該是適用已使用去程的b方案
但家人要上班沒有時間停留幫忙爭取,即自主刷卡完成改票作業
要我回台灣後再自己去跟華航反應
昨天下飛機後已至華航桃園機場櫃檯反應
但櫃檯人員說這他們無法處理,需跟客服人員反應
(當場有請櫃檯人員幫忙聯繫客服,但電話打不進去)
板上爬文,似乎都沒有人反應改票衍生的費用
甚至日航還提供至大阪的交通補助
今天華航要我們自己負擔其他機場至大阪的所有交通及費用,這我也就算了...
但是為什麼更改機票還要加收費用?
我訂的不是LCC啊~~
不知道是只有我有這種情況.還是改票補差額很正常?
(但又不是我自己要改的,是飛機取消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