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因為在公告推文問的關係被漏看了,就另發一篇詢問。
依照板規,板上讓售文,只限規定內項目,且必須使用專用格式。
貼文格式的讓售品項下也提醒:"非記名類"才能讓售,
請再次確認是否可以不記名使用。
個人解讀,版上讓售票券為正面列表,且先決條件是"非記名"。
近期,文章代碼 #1Rf5CHBY讓售票券,文中已表明為記名票券
(售方且願意付更名費)。下方徵票券的推文很快就有處理了
(文章代碼: #1Rf5pa93),但是"讓售記名票"的本文卻沒有處理。
私信詢問板主sinohara貼文是否符合板規,
得到"看館方是否有禁止轉售之規定"的回覆。
而因個人愚鈍看不懂,不斷私信請s大再說明,
最後問到"館方規定列在板規的何處?",
就沒有再接到回覆了。
之後在板規下推文,沒多久有公告違規貼出(文章代碼 #1RgET9z0),
而從公告的內容與方式(附館方網址及引述館方規定)及
板主mithralin的推文"這個是去爬東南旅行社販售網站,確定有不
得轉讓這條才處理的"可知,文章之所以違規並非違反"非記名票"之規定,
而是因為館方規定的關係。
從板規及公告內容的推文中可知,板主們知道記名票券目前並未開放讓售
(推文中有類似"記名票是否開放尚在討論"等語),那就令我非常不解,
既然記名票不在允許範圍就表示違規,不以讓售非"非記名票券"處理
卻一直扯"館方規定"幹嘛?
貼文規定不是應該是以板規為依據嗎?
只要問到"館方規定列在板規何處?"就沒有音訊,我真的找不到,可以提示嗎?
如果沒有,以"館方規定"作為貼文違規與否的依據在哪?
即使有,對於已明確違規的貼文,
要拖到查過"館方規定"之後才處理的原因又是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