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這篇能幫助到之後前往日本旅遊的人。
本人在1/30從關西機場回台,以前回來時手提行李或是托運行李的縫隙都會拿來塞泡麵,
每一趟旅程大約可以帶個8-10款杯麵回來。這次正逢非洲豬瘟,不敢多買,原本也打算直
接在日本食用完畢但是到旅程後途還是吃不完,才打算帶回台灣。
購買的杯麵共4杯,已經在購買時避開有豚骨字樣的,只挑海鮮或雞肉購買,結果回來細
查成份還是有包含豬肉粉末,因此當天提領完行李後直接前往檢疫櫃台報到,途中經過某
個中國旅行團有看到米格魯犬在執勤。
https://i.imgur.com/KUkSV11.jpg
排在我前面的也是從日本回來的女士,她當時帶的這款泡麵被檢疫人員取出豬肉片後放行
。
https://i.imgur.com/eP2A7yt.jpg
(圖片皆取自網路,非本人拍攝)
我自己購買的海鮮杯麵則是出示成分表給檢疫人員看過之後,在沒開封的狀態下放行。
大原則如下:無論是從日本帶回來的嬰兒食品、泡麵、其他加工食品等等,如果真的不小
心內含豬肉的話,以看不出豬肉型態為準,如已經乾燥的粉末、乾燥肉丁、混合於嬰兒食
品內的肉丁。而看得出豬肉原型的泡麵肉片禁止,更不用說其他加工品如肉乾之類的。
當然最終判斷決定權歸於檢疫單位,如果你還是不確定所攜帶食品能不能直接通關,直接
取出商品詢問檢疫單位最準。
祝大家假期愉快,羨慕能在日本過年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