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網路上爬了很多關於車禍處理的文章大多是租車自駕,幾乎沒有行人被撞後的處理方式
,因此想把自身經驗提出來討論分享。
去年年底,和朋友去靜岡伊東玩,在過斑馬線時被對向一輛右轉的汽車迎面撞上。
時間是晚上六點左右,當時雙方都是綠燈。對方車速很快且遇到斑馬線並未減速,待意識
過來時人已經在救護車上。
由於車禍當下失去意識,不知道警察在事故現場是否有做什麼調查,之後警察有跟至醫院
做筆錄,詢問事故細節。例如車從哪個方向來、當時紅綠燈的顏色、有沒有覺得哪裡奇怪
...
由於語言不通,但是幸運地身旁有一位日文溝通尚可的朋友充當翻譯,所以筆錄的部分沒
有遇到困難。
筆錄結束後警察會拿出另一份文件要求簽名。千萬,不,要,簽!
因為語言不通,警察用很簡單但是類似文字遊戲的方式說明。
「你想解決這件事就好還是想告他?」
當下被撞的頭很暈,全身都痛。只想快點將傷處理好。等到腦袋正常運作後將該問題翻成
中文可能是「你是否同意放棄法律追溯權?」
所以,如果不幸遇到,千萬,不,要,簽!
一般在台灣做完筆錄後,各方都會拿到事故三聯單的其中一聯,後續申請保險時需要提交
給保險公司。
但在日本,沒有事故三聯單!
如果沒有事故證明,台灣的保險公司不會理賠,所以一定要拿到事故證明單再離開醫院或
讓警察離開。
不要相信日本的保險公司說後續會再提供診斷證明或事故證明給你,一定要當下拿到,否
則後患無窮。就算沒有英文譯本也要拿到日文正本。
回台後診斷是十字韌帶斷裂,目前還卡在拿不到事故證明,相關醫療費用保險無法理賠。
這種倒霉事希望大家不要遇到,萬一遇到了也要懂得保衛自己的權益。
也請各位大神教教我,該如何拿到事故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