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好意思打擾各位了
我朋友昨天在河口湖red lineR16站回車站的途中掉了他的iPhone 11pro夜幕綠
當下有去車站的遺失物中心填寫資料
發現時差不多14:40,因為我們回東京的電車是15:05,所以沒時間去當地警察局報案
請問各位版友這樣是有算報案嗎?還是應該去警察局再報一次?那如果要報案的話在東京
可以嗎,還是應該跑去山梨縣的警察局呢?
補充:剛剛有去飯店附近的警察局報案,警察說建議是到該縣報案比較容易找得到?所以
就先沒報案
我們英文溝通尚可,但日文不太行,去警察局報案是打給一位在日本工作的朋友一邊翻譯
一邊溝通的(她說有些有點聽不懂)
先謝謝各位大家的協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