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不知道是否能這樣發文,有看過版規好像沒有不行,稍微爬文沒看到類似的情況,想詢問
大家的意見,有違反版規請跟我說,我會刪文,謝謝大家
我預計是五月底要去日本東京自由行,因為個人比較習慣請旅行社代訂機加酒,機票是長
榮,本來目前還在觀望,不過因為公司最近有禁令,希望大家能不要出國,所以我去詢問
了旅行社退費問題
因為旅行社收取的退費作業金及旅行社表示已支付的費用是約莫是我整個訂單金額的30%
,我看合約是不用賠償那麼多...(現在取消是兩個月前,不過因為我也無法知道旅行社
說已支付的是否真的已支付
因為公司是有說,如果需支付的賠償金額在一定金額以內,可以和公司申請賠償,但因為
申請制度還有點亂,只說提供已付款的證明,其他文件尚不確定,不確定到時候會不會要
求合理性
想問大家,現在取消機加酒行程,旅行設收取整筆訂單的30%費用是合理的嗎?是否還要
繼續跟旅行社爭取更少的費用?非常感謝大家的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