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的航班是亞航四月桃園飛沖繩,今天看到亞航直接整條航線停飛到五月底,所以在新
安官網上留言後,客服直接致電給我
(先聲明機票幾個月前就買了,就算航班不取消四月我也不敢去...)
客服表示因為是停飛兩個月,代表延誤超過6小時了,可以選擇定額或是實支實付理賠(
這部分和其他鄉民詢問結果不同,不知道是否內部開會後有進一步決定)
兩年內繼續原行程,必須相同航空公司、相同旅遊天數,下次旅程也要再保新安,但是原
行程和新行程中間不用延長保期
定額的話就是賠償來回6000*2=12000元
實支實付上限3萬,客服是說賠償機票和住宿的差額,膳食部分不理賠(因為取消航班時
人不在國外)
但是保險條款中有寫到"必要且合理“的衍生費用,衍生以下問題:
1.如果要實支實付,機票艙等理論上要相同?
2.合理的住宿金額是多少?
除此之外因為我四月的行程不敢先訂住宿,但是客服表示是理賠原行程住宿跟新行程住宿
之間的差額,那我應該去預訂原行程的住宿嗎?
以上問題客服還沒有解答,希望有其他鄉民分享詢問客服的結果或是出險經驗!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