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tu28517 (tu28517)》之銘言:
: 我打電話問領事局
: 對方說去日本要有六個月效期
: 不然無法出境中華民國
: 有人也有相關問題嗎
: 我預計明年一月去日本
: 但我的護照二月到期
六個月有效期限 是一個國際慣例
因為世界各國規則不同
有些國家會要求航空公司先過濾
航空公司可能就統一六個月來審核,不會根據國家區分
這些都是可能
今天領事局跟你說 沒有六個月限制
結果你上不了飛機怎麼辦? 然後你不爽跑去找記者了怎麼辦
所以就統一宣導 有效期限至少要六個月
你想挑戰極限你的自由
但政府就是告訴你安全做法
一本護照可以用很久,就提早換就好了,不要想那麼多
還事你真想為了省一千多元,賭會不會被人檔在國門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