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預定搭乘之公共交通工具業者之受僱人罷工,或預定前往之地點發生戰爭、暴動、民
眾騷擾、天災。
大家爭議的點在於那個預定前往之地點
我覺得是因為斷句問題所以看不懂
1.預定搭乘之公共交通工具業者之受僱人罷工
2.或預定前往之地點發生戰爭、暴動、民眾騷擾、天災。
如果你把1.2當成兩句話,只看2.的話,預定前往之地點,到底是指台灣?日本?還是...
?
因為2.這句話沒有一個主體
以"什麼"來判斷預定前往之地點
但這是一整句話,所以是要合在一起看的(或之前是逗號)
預定搭乘之公共交通工具,主體
1.業者之受僱人罷工
2.或預定前往之地點發生戰爭、暴動、民眾騷擾、天災。
這樣就能很清楚看到,預定前往之地點,是基於預定搭乘之公共交通工具
更白話一點
1.預定搭乘之公共交通工具業者之受僱人罷工
2.或預定搭乘之公共交通工具預定前往之地點發生戰爭、暴動、民眾騷擾、天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