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雷
剛剛食完HERO2 第一集
也來發發各人的一些想法
基本上 Hero1 & Hero2
我很難說哪部比較好看
畢竟 我不是松隆子迷
只是 單就劇情而言
我個人大推Hero2
原因在於
Hero2 讓我感覺到對職場上的諸多反諷
比方說
剛回來 久利生就接到一個大CASE
一堆人羨慕的半死
說話都超酸的
可是丟給他們去做
又藉口理由一堆
還有
我想久利生公平其實也是想要審寶石案
但是 他也許一開始就感覺到不合理的地方
所以 他才積極外出追蹤
((我個人一開始也是覺得犯人 要不就是真的無罪 要不就是故事中的狀況
結果 功勞被搶
我想很多職場的人一定常常品嘗到這種心酸
哈哈 也許是我想多了吧
最後
北川景子讓我真的很有推理要在晚餐後的感覺
但是 配在HERO2中 感覺劇情上搭配得很好
不會讓我有突兀感
個人是喜歡的
畢竟 假如真的都是相同人物
個性決定命運
那劇情上 我怕過度雷同
反而 不可能比Hero1更好((頂多一樣好而已
而現在的狀況 反而讓我更加期待
作者:
Skyblade (天劍家的女兒無與倫比)
2014-07-18 23:47:00只論第一集我是覺得1比較好啦,但HERO能看到2就夠了
作者:
jadenew (baga)
2014-07-18 23:48:00我覺得HERO2流露「這是2014年的戲」就已經足夠了
作者:
ffint (sa)
2014-07-18 23:51:00對久利生而言案子沒有大小,所以當部長說要把案子轉給別人時他也沒有多說什麼,如果有"我也想審大案子"的想法那久利生也就不是久利生了
作者:
soaping (撿肥皂ing)
2014-07-18 23:53:00北川suck
作者:
ffint (sa)
2014-07-19 00:05:00如果要注意牆上的鐘跟新聞報的時限就可以發現麻生去居酒屋找他已經是下午近傍晚的時候了,如果真的介意那會提早回報這樣部長也會因為證物是他找到地所以把案子交回他手上吧!最終珠寶案的承辦檢察官還是宇野而不是久利生喔!
作者:
ericyi (BIG HAND)
2014-07-19 00:10:00北川的名字打錯了耶....
作者:
ffint (sa)
2014-07-19 00:10:00最後那段的進程應該是下午四點多麻木發現他不見了去居酒屋找他-->發現坂下的車有問題-->去找警察來蒐證(找到項鍊後)-->麻木回城西支部回報,他去醫院找坂下-->回城西支部審大西最後那段鏡頭都有刻意照時鐘喔!麻木發現他不見正好4點,他去醫院找坂下是10點45,在城西審大西則是11點50(補一個麻木回到城西是10點10分左右)
作者:
ericyi (BIG HAND)
2014-07-19 00:20:00所以人家叫北川"景"子 你不改正一下嗎...??
作者:
sisik (sisik)
2014-07-19 00:21:00北川"景"子,可以修文,改一下吧! 自己喜愛的演員怎能打錯她用LADY 最後的犯罪畫像 的演法,就會罵聲連連了.
作者:
ffint (sa)
2014-07-19 00:24:00在順道一提,他從圍裙拿出坂下的車要時準備發動是5點XDDD所以根本不存在你所謂的因為介意所以不回報喔!警察蒐證確定東西就是遺失的贓物也是需要時間啊!跟時間進程相比照片為何還是白天那反而是BUG吧!而且還要確認坂下跟大西之間的關聯這都要時間啊!算起來九點多確定所有關聯性然後麻木回城西他去醫院本來就是很合理的,
作者: wayhorn (霹靂法國號) 2014-07-19 01:04:00
久利生從第一部開始就是把他認為的疑點全部調查完再決定起不起訴。至於中間調查到什麼還真沒看過他回報過。之前部長打電話逼他時他也都是敷衍說還有些問題要釐清所以不太理解原po抓這點說久利生不爽單位處置所以搞回去的看法
作者:
ffint (sa)
2014-07-19 01:07:00他在居酒屋講的那段話就是闡明疑罪從無的觀點,除非有確定的
作者: wayhorn (霹靂法國號) 2014-07-19 01:08:00
他的角色設定就是跟其他所有檢察官的辦案方式都不一樣,是
作者:
ffint (sa)
2014-07-19 01:08:00證據不然檢察官不該隨便起訴,你的想法就跟居酒屋老闆講的一
作者: wayhorn (霹靂法國號) 2014-07-19 01:09:00
上司和初識者眼中的問題兒童不是嗎?
作者:
ffint (sa)
2014-07-19 01:09:00樣,如果每個檢察官都先起訴再說,那田村早就起訴了,他不也是怕大西不是真的犯人(然後投訴他)才不起訴的
作者: wayhorn (霹靂法國號) 2014-07-19 01:10:00
至於自己審自己的案子,每個檢察官都一樣吧。松重演的部長也說每個檢察官事是獨立辦案的。但主管可以換人辦 XD
作者:
ffint (sa)
2014-07-19 01:11:00如果只靠項鍊能起訴的只有坂下一人自然要有坂下的自白來證明他跟大西的關聯才能起訴大西啊!不管寶石案還是傷人案都是而且他審的本來就是自己的案子啊!如果沒法證明坂下跟大西的關聯傷人案是要怎麼起訴?發現項鍊在坂下車的油箱裡是能跟大西扯上什麼關係啦??重點就在於沒有坂下的自白就算找到項鍊&查出大西跟坂下是同間高中畢業也無法證明坂下跟大西的關係,就算回報了大西死不認也無法起訴大西啊!
作者: wayhorn (霹靂法國號) 2014-07-19 01:24:00
久利生最主要是想處理傷害罪的起訴與否,珠寶搶案對他來說
作者:
ffint (sa)
2014-07-19 01:26:00不管事珠寶案還是傷人案最重要的是要確認大西跟坂下的關係才
作者:
Ayaono (機票很貴的咧~)
2014-07-19 01:27:00原PO有點煩~ 我覺得ffint說得夠清楚了
作者:
ffint (sa)
2014-07-19 01:28:00而且他也不是到了時效才讓檢署的人知道這件事,麻木10點就回
作者: wayhorn (霹靂法國號) 2014-07-19 01:28:00
是附帶的。原po很在意回報的問題,的確是麻木在調查塵埃落定後才"跑"回去通知大家。時間就如ff板友所說是晚上10點
作者:
ffint (sa)
2014-07-19 01:30:00到城西那時就可以先起訴坂下,可是沒證明坂下跟大西的關系,那不管是哪個案子都無法起訴大西的
作者: wayhorn (霹靂法國號) 2014-07-19 01:30:00
至於為什麼不打電話?日劇就是愛用跑的。
作者:
ffint (sa)
2014-07-19 01:31:00w大~~那就是青春啊!XDDDDDD
作者: wayhorn (霹靂法國號) 2014-07-19 01:32:00
我是覺得兩位的爭議不在同一個點上
作者:
ffint (sa)
2014-07-19 01:34:00至於疑罪從無本來就是現代刑法很重要的觀念,其他不講,光HERO電影版就提到了(在檢方能提出確定的證據之前被告都是無罪的)
當然若這是看戲的樂趣...那就enjoy吧從你修文「警察就不能來很快 警察就不能很快確定」<---就一直鑽牛角尖 你知道日本人做事多講sop,就知道答案就是沒這麼快了。當然我想法跟你不一樣,你可能也不會想跟我談XDDD 而且我沒F大那麼有耐心 以上沒打算跟你談 但補個噓 前面一直說跟F大說不回了結果一直「最後一句」 XDD
作者:
sfatina (今日航向西)
2014-07-19 06:34:00認同ffint大的看法。
作者:
jadenew (baga)
2014-07-19 07:54:00原po抗拒的偏偏是hero的特色,不建議你繼續看下去
作者:
hiro1221 (Mistaken For Strangers)
2014-07-19 10:12:00Hero第一部的第一集拍得太好了,很難超越阿...
作者:
hiro1221 (Mistaken For Strangers)
2014-07-19 12:42:00原Po腦補太嚴重...
作者:
ro820 (youlucker)
2014-07-19 13:40:00最後的回文也太酸
作者: evanc3 (evance) 2014-07-19 14:49:00
這麼在意回報,是國軍單位主官嗎?
作者: keefar (喔) 2014-07-19 14:58:00
推樓上...
作者: louisilan 2014-07-19 15:51:00
不能認同ff大更多了 只好噓原PO下去
作者:
kuloda (kuloda)
2014-07-19 15:58:00支持f版友論點 久利生公平本來就不是被設定在乎“功勞”整個城西的互動方式 有些人是在乎功勞 但久利生不是他也沒在管案件大小的 案子到了就好好查 這就是他的設定現實生活中也有這種人 也不是沒有 所以別鑽牛角尖
作者:
b0339576 (<( ̄︶ ̄)>)
2014-07-19 16:35:00=== 請勿對演員人身攻擊,soaping板規6警告一次!
作者:
kotomi (華年。)
2014-07-19 16:38:00沒聽過疑罪從無,只有聽過罪疑微輕。另HERO本來就是英雄主
作者:
b0339576 (<( ̄︶ ̄)>)
2014-07-19 16:39:00然後我覺得久利生不是沒有回報,只是回報得比較慢XD依我個人的腦補,我覺得最後不算功勞被搶,因為這次寶石
作者:
kotomi (華年。)
2014-07-19 16:40:00義很濃的劇,只是久利生那種不分階級大小的正義令人認同,
作者:
b0339576 (<( ̄︶ ̄)>)
2014-07-19 16:41:00案雖得透過傷害案的成立才能得到足以起訴的關鍵證詞,但連同傷害案一起移交給宇也審理的話時間上可能會來不及
作者:
kotomi (華年。)
2014-07-19 16:41:00而你本文的論點扭曲劇中久利生的表現行動,實在無法令人認
作者:
b0339576 (<( ̄︶ ̄)>)
2014-07-19 16:42:00才會變成久利生組審理,宇野組送起訴書的情況~所以我覺得久利生人很佛心,大方地把漁翁之利讓給宇野而且我覺得這次的分工合作可能是麻木回到單位報告情況時就順便跟宇野組協議好要這樣做的也說不定:D
作者: ddthin (我不是笨蛋) 2014-07-19 16:59:00
覺得原po好可憐……可能有黑歷史吧
檢察官獨立辦案不是都自己負責自己的,辦到一定程度才向單位報告嗎?台灣也是分股處理的,不過九利生在外面跑這麼多以協助單位順利起訴真的是很讓人敬佩!雖然在現實生活中這種人偶爾會被酸這不是你的工作嗎邀什麼功XDD,但久利生最帥的就是他不管案件大小都把案子查明為己任的精神
作者:
Kunoichi (ãã®ã„ã¡)
2014-07-19 23:42:00才出一集也可以比較喔
作者:
DogCavy (蒙面卡飛貓)
2014-07-21 09:13:00宇野算是撿到 也不算搶功勞啦 只是最後被誇的時候有點欠揍第一季第一集就看得出來久利生對這種事沒有很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