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月薪嬌妻--感動的點不一樣

作者: dichter (the gift of life)   2017-01-16 13:22:55
※ 引述《NOTHINGES (肥蛇蛇推便便)》之銘言:
: 說真的 一路看到第9集為止
: 我都不懂這部哪裡好看
: 對我而言第9集前感動的點是
: 1.女主角爸媽對彼此的付出
: 2.女主角爸爸對沒能牽女兒的手走紅毯的失落
: 3.男主角為了野餐氣氛努力吞麵有小心酸
: 第9集之前我一直在想
: 1.阿......為什麼不找個帥一點的男主角呢?
: 2.太詭異了 求職失敗明明還有很多打工能做 打掃相關工作也一堆
: 有必要去別人家裡同居嗎 這根本違反常識了吧
: 3.女主角如果不可愛的話 提出同居打掃要求會被同意嗎?
: 4.外勞或是固定打掃阿姨就能解決的事情 有必要搞到假結婚嗎
: 5.男主角這種閉俗也不溫柔更不體貼的個性 難怪沒有人要呀......
: 6.節目名是逃避也可以 但明明從頭到尾一直在面對呀
我來附和一下原po好了,原文有點長,恕刪。
在看平匡的時候,我馬上想到"熟男不結婚",
覺得35年禮砲算什麼,還有40年皇家禮砲呢!XD
其實我還蠻認同平匡這個角色,因為他的職業和我以前一樣是SE,
穿著風格也一樣是工程師標配,很有親切感,
因為業務和客戶溝通不良而導致設計變更要加班的情形也很熟悉。
在Pro單身"比起刺激更喜歡平穩"這一點上更是超有共鳴。XD
但講到Pro單身,個人還是首推"熟男不結婚",
(女主角也都是"結衣"耶!XD)
主人公桑野信介在自主選擇並享受單身的詮釋上,
比害怕失敗、被拒絕而劃清界線的平匡好多了。
去年也看了中谷美紀主演的"我不是結不了婚只是不想",
原以為是女版桑野,結果發現標題與內文不符,
女主角根本超想結婚,這句話只是嫁不出去的遁詞而已(氣。
這種把單身當作自信低落的人格缺陷,個人認為相當意識不良,
雖然我現在已非單身,對此還是要說:異論!反論!Objection!XD
而在契約結婚的題材上,我也更喜歡"約會大作戰"一點,
兩個戀愛不適的理科女和文青宅決定進行契約結婚的動機明確,
分別是為了給老爸交代和找人寄生,第一集的辯論就很精彩(不愧是古澤良太),
彼此都認為婚姻是為了便於在社會結構下滿足雙方生存必要的契約。
月薪嬌妻的設定就比較弱一點,畢竟美栗想要讓平匡雇用,
並不一定要採取事實婚的形式,單純簽訂僱傭契約就可以了,
家政婦三田也是住在雇主家裡啊(謝謝E大更正,三田沒住在雇主家),
美栗的薪水不至於無法租屋,就算孤男寡女共處一室可能被誤會,
也不會比假結婚所要解釋的各種問題來得麻煩。
再說,劇情設定是平美必須隱瞞事實婚的實情,對外宣稱是普通結婚,
既然都是要瞞,事實婚並不能給家裡交代,使同居合理化,
那就真的沒有在住民票上登記未屆妻的必要,
甚至只要直接隱瞞住在雇主家裡這件事就好了。
除非是想要結婚、就業兩個願望一次滿足,那也可以正式結婚,
再採取家務有給制,可是雙方顯然並沒有這樣的意願。
也就是說,看不出來平美的勞雇關係為什麼必須要有婚姻形式的理由。
因假結婚而日久生情的走向也讓我想到竹野內豐和上戶彩主演的"流星",
月薪嬌妻感覺是融合了太多元素而比較無法在各個環節上鋪陳得更細膩,
因此看點就大多放在美栗的各種腦洞和平美相處的各種賣萌上。
和原po相同,我到中段以後也是比較看好風見百合這條線,
可能是因為敝閃光說我是風見的外表+平匡的內在吧?
(當然這可能只是情人眼裡出西施,聽聽就算了XD)
不過平匡的不積極+不太會讀空氣,以及風見的容易被從外表判斷,
我在漫長的單身過程中倒是都能有所體會。
可見風見的設定很成功,不只是在劇中容易被誤會,
也很容易被現實中的觀眾誤會啊:p;
像是他在第一集對分手女友講的那句"不需要的東西你會特地去買嗎",
我的解讀是他所說的不需要的東西是指"結婚",而不是對方。
另外他抱美栗的那段,如果說平匡親美栗是已經獲得許多的暗示,
其實在第二集風見和美栗就已經相談甚歡,得到美栗的好感,
(而且美栗在平匡面前頻頻讚賞風見也讓平匡又吃醋又自卑)
這在很會察言觀色的風見眼裡應該看得出來,
所以在確認平美只是勞雇關係之後提出share的要求,
我認為他是有想追美栗的意思。
而那一抱發生的場景,是美栗在他面前"暴露本性"的時候,
這表示雙方有相當的信賴關係,至少是好朋友的程度,
風見也應該有這種好朋友式的助攻美栗是不會生氣的把握吧。
反而平匡的kiss才是比較沒把握的,不管美栗再怎麼默許,
他沒接收到也是徒勞,所以他對親美栗的舉動是有犯罪意識的;
在確認對方意願再行動的這一點上,我同意原po說的,
風見是比平匡懂得尊重、有風度沒錯。
平匡有他的優點,美栗看起來是需要主導權的人,
也需要有願意讓他主導並幫他把想法付諸實現的人,
而美栗的雞婆個性也是平匡所需能突破他心防的人。
不過,我想補充的是,從個人的經驗來說,
對感情的消極被動不一定來自受過什麼重大創傷,
可能單純就是個性,有時候反而是因為生活平穩,
沒遇到什麼大風大浪,才不覺得有設置"安全裝置"的必要。
我單身的時候比較像桑野,一個人在家看電影、一個人吃燒肉,
上健身房是因為自己喜歡而不是為了吸引別人...覺得單身很自在;
但也曾經和平匡一樣想過也許這輩子不會結婚、不會和誰交往,
然後不小心遇到也是比我小10歲的閃光。
還有就是一個人是否純情專一,其實和外表無關,
和戀愛經驗值也不一定相關,我個人並沒有因為談過戀愛以後,
就在曖昧對象面前變得比較不緊張畏縮。
要了解對方的心意,永遠是需要學習的。
這是我的感想。
作者: ddtlau (唉額)   2017-01-16 13:27:00
事實婚的時候保險成本也可以算進去,所以才有這個選擇吧
作者: NOTHINGES (肥蛇蛇推便便)   2017-01-16 13:28:00
我也單身滿久的 謝謝你的意見分享^_^
作者: EatMe37 (= ==")   2017-01-16 13:29:00
小吐槽一下 三田沒有住在雇主家
作者: dichter (the gift of life)   2017-01-16 13:30:00
喔對,我記錯了,但因為他整天都在我搞混了抱歉To一樓,但是分手要支付贍養費不一定比較划算:p
作者: lianhua (墨心鏡情)   2017-01-16 13:33:00
美栗不會有生氣的把握那也是出於自我的想像而不是所謂的尊重吧= = 自己會錯意而被吉的事件難道還少了?
作者: mona106 (大球小球橙紅擔)   2017-01-16 13:34:00
契約結婚同樣推約會大作戰
作者: lianhua (墨心鏡情)   2017-01-16 13:35:00
我對你坦白表露真實的自己不代表我也喜歡你可以被你抱
作者: abian (abian)   2017-01-16 13:47:00
EP1有交代,美栗沒有錢可以一個人住
作者: dichter (the gift of life)   2017-01-16 13:55:00
他領月薪就有啦,不一定非得雇主包吃包住吧
作者: gcobs008781 (哦哦~~~爪爪)   2017-01-16 13:56:00
包吃包住,可以省更多吧,而且或許是爸媽不放心女兒一個人在這邊?
作者: dichter (the gift of life)   2017-01-16 14:00:00
即使要包吃包住,也不一定要透過事實婚進行僱慵關係
作者: Lamu (拉姆)   2017-01-16 14:00:00
「風見的外表+平匡的內在」?!哈哈哈哈哈,好閃啊~~
作者: lianhua (墨心鏡情)   2017-01-16 14:02:00
所以自己察言觀色確認心意 就稱的上是尊重 你的意思是這樣嗎?阿萬一猜錯了怎麼辦?一樣算尊重?當然我沒說一定都要簽約才能幹嘛幹嘛 但事實就是你只憑
作者: dichter (the gift of life)   2017-01-16 14:05:00
風見比較成熟體貼的點上一篇原po已經寫了我就不贅述
作者: lianhua (墨心鏡情)   2017-01-16 14:05:00
自己的感覺就去做更進一步的動作 根本就不能稱得上是尊重
作者: dichter (the gift of life)   2017-01-16 14:06:00
我只是覺得光從他抱美栗這件事並不一定能推論他不尊重
作者: lianhua (墨心鏡情)   2017-01-16 14:06:00
更何況美栗雖然跟風見相談甚歡 但也沒明確表示他們可以進一步交往甚至是各種迴避風見的攻勢 只有在心裡猶豫了一下
作者: dichter (the gift of life)   2017-01-16 14:07:00
你當然可以堅持你對風見的看法,我只是表達不同看法而已不是只有情侶才擁抱,朋友間也會,平匡也被沼田日野抱了
作者: lianhua (墨心鏡情)   2017-01-16 14:10:00
然而你內文卻是只憑這件事 就說風見比平匡更尊重他人意願拿男人跟男人之間類比也太奇怪了
作者: dichter (the gift of life)   2017-01-16 14:12:00
我不是只憑這一點喔,我有提出對照組,不過你可能會說不要拉平匡來救援,但這本來就是比較級的,我可沒說風見
作者: lianhua (墨心鏡情)   2017-01-16 14:13:00
你對照組就平匡阿 但坦白說 兩者都沒確認對方意願阿
作者: NatsuoCat (爆肝的獵人)   2017-01-16 14:13:00
某方面來說,美栗對擁抱是很清楚,那是一種友誼的表現所以她一開始對平框說,國外擁抱很正常,在日本卻不行表示美栗對擁抱的定義,不一定要戀人才能擁抱
作者: lianhua (墨心鏡情)   2017-01-16 14:15:00
但美栗對平匡定義的戀人關係就是擁抱阿
作者: dichter (the gift of life)   2017-01-16 14:15:00
是什麼絕世好男人,但在我看來情商是比平匡高啦XD
作者: lianhua (墨心鏡情)   2017-01-16 14:16:00
他本來就情商比較高大家都知道吧 我只是要說他一樣沒確認美栗的意願就做了更進一步的動作
作者: NatsuoCat (爆肝的獵人)   2017-01-16 14:16:00
其實美栗一開始是想要牽手的,但平匡退縮了兩個人才決定先從擁抱開始,因為平匡才能接受有接觸
作者: lianhua (墨心鏡情)   2017-01-16 14:18:00
所以可見男女之間的擁抱也是帶有戀人關係的不是?
作者: NatsuoCat (爆肝的獵人)   2017-01-16 14:18:00
看怎麼解讀啦,個人覺得美栗對於擁抱的接受度比較大
作者: lianhua (墨心鏡情)   2017-01-16 14:19:00
接受度比較大不代表就可以說抱就抱吧...還是突襲的
作者: NatsuoCat (爆肝的獵人)   2017-01-16 14:19:00
即使平匡還只是上司,她也有想要擁抱平匡的衝動
作者: lianhua (墨心鏡情)   2017-01-16 14:20:00
但她有忍住阿 因為她知道平匡不會接受 這才叫尊重不是?
作者: NatsuoCat (爆肝的獵人)   2017-01-16 14:21:00
因為平匡和她界線劃的很清楚,她不敢越界,風見可沒有禮不禮貌,尊不尊重真的是看本人的意願,旁人看都喊燒
作者: lianhua (墨心鏡情)   2017-01-16 14:22:00
但她也沒有說風見可以啊 那個當下又沒發生什麼事是可以
作者: NatsuoCat (爆肝的獵人)   2017-01-16 14:23:00
但她也沒有給風見一巴掌啊...XDDD
作者: lianhua (墨心鏡情)   2017-01-16 14:23:00
容許純友誼式的擁抱 所以我才會說風見跟平匡半斤八兩因為她在工作ing 而且也是直接把風見的手抓開欸
作者: paril (paril)   2017-01-16 15:16:00
推約會大作戰
作者: asdf403 (路人)   2017-01-16 15:25:00
呃…看完這兩篇感覺在講的問題都是原作設定上的瑕疵…
作者: snbftmb (私心)   2017-01-16 15:41:00
第一集平匡就對美栗入住打掃的提議提出不妥。所以才會有契約婚的產生啊。當然我們會覺得假結婚才更不妥吧。
作者: YcL5566 (哈哈哈)   2017-01-16 15:41:00
一開始不就算過說事實婚省比較多錢
作者: snbftmb (私心)   2017-01-16 15:42:00
但他們就陷入誤區了。才會跳不出去啊
作者: EatMe37 (= ==")   2017-01-16 15:50:00
為了讓雇主每月能省不到兩萬日幣就假結婚 這女人真便宜
作者: snbftmb (私心)   2017-01-16 15:50:00
是啊22萬日幣月薪也是最低標準不過美栗應該是當時對於自已腦洞大開的提議能得到平匡這麼樣認真的回覆。而非常感動而就這樣認同了吧。
作者: dichter (the gift of life)   2017-01-16 15:58:00
我記得一開始美栗提的就是契約結婚,他們似乎沒考慮過單純簽訂僱慵契約的可行性,所以劇情這部分比較沒有交代
作者: bh8130 (ptx)   2017-01-16 16:01:00
實栗想到事實婚其實有滿多背景,包括小安的遭遇跟她沒工作的處境,她在第一次打掃時就有想過這樣的方式,後來平匡
作者: snbftmb (私心)   2017-01-16 16:02:00
一直到最後一集才對最低薪資產生質疑。但回頭想想,第一
作者: bh8130 (ptx)   2017-01-16 16:02:00
的肯定更加強化她的念頭吧
作者: snbftmb (私心)   2017-01-16 16:03:00
集美栗的狀況就是有點想逃避現況。把平匡家當作一個避風港的概念。或許就能理解一些不合理之處吧
作者: mona106 (大球小球橙紅擔)   2017-01-16 16:06:00
難道只有我認為為了工作提議假結婚 不是腦洞而是腦殘嗎..幸好她遇到的是平匡 如果是一般人只會在妳年老色衰時離婚並解雇,屆時沒工作也沒家庭才叫悲慘
作者: snbftmb (私心)   2017-01-16 16:08:00
如果不是平匡,連婚也不會結三想想美栗爸和美栗哥。這就叫傻人有傻福吧XD
作者: aztec1234 (調適生活)   2017-01-16 16:12:00
其實我有想過這跟外籍人士透過假結婚取得居留權與工作權的差別在那裡XD
作者: snbftmb (私心)   2017-01-16 16:14:00
所以如果主角不是美栗和平匡這種純(蠢)人,故事一定不一樣的啊XD
作者: dichter (the gift of life)   2017-01-16 16:22:00
所以覺得約會大作戰很有說服力啊XD
作者: mona106 (大球小球橙紅擔)   2017-01-16 16:26:00
約會大作戰很有條理XD 光是婚前契約都不知道修改幾次了
作者: snbftmb (私心)   2017-01-16 16:27:00
我自已倒覺得都還好,因為創作時,刻意讓某種不合理的狀況出現,來以此引出有趣故事的設定方式實在很常見。
作者: dichter (the gift of life)   2017-01-16 16:33:00
我想S大要說的是,很多故事設定違反常理,這樣才有故事性
作者: snbftmb (私心)   2017-01-16 16:34:00
只要不造成其他角色也要跟著弱智化就好
作者: dichter (the gift of life)   2017-01-16 16:35:00
不過通常好的故事是雖然違反常理,但內在邏輯卻很合理
作者: EatMe37 (= ==")   2017-01-16 16:37:00
根本沒必要一定要填上"妻(未屆)"啊...
作者: Lmkcat (相信國手堅持爆肝)   2017-01-16 16:38:00
邏輯不會不合理啊 想要工作又想要居所 不結婚根本超怪吧
作者: EatMe37 (= ==")   2017-01-16 16:39:00
哪裡怪 填室友不行嗎
作者: snbftmb (私心)   2017-01-16 16:41:00
就平匡跟美栗覺得怪啊
作者: mona106 (大球小球橙紅擔)   2017-01-16 16:41:00
生活習慣完全不同的2個人說住一起就住一起 心臟也太大了室友不好還可以換 婚結下去難道可以說離就離?
作者: lianhua (墨心鏡情)   2017-01-16 16:42:00
其實只要去跟你媽說你要跟一沒什麼關係的異性住在一起台灣跟日本應該還是不太能接受男女混宿這種概念?
作者: dichter (the gift of life)   2017-01-16 16:44:00
我同意E大說的,既然對外連事實婚都不能承認,要說是一般
作者: NOTHINGES (肥蛇蛇推便便)   2017-01-16 16:44:00
這不是混宿......是住未婚男人的家裡......
作者: lianhua (墨心鏡情)   2017-01-16 16:44:00
我知道歐美國家有這種男女混宿 但好像也不是一男一女?
作者: dichter (the gift of life)   2017-01-16 16:46:00
結婚,而不是事實婚就能給家裡交代,使同居合理化那只要對外宣稱結婚就好,確實沒必要真的在住民票上登記
作者: snbftmb (私心)   2017-01-16 16:47:00
你覺得邏輯不通也沒辦法。有些人可以接受,有些人不行。但不代表誰有問題。就電波不合罷了
作者: mona106 (大球小球橙紅擔)   2017-01-16 16:47:00
混宿至少有自己的房間和隱私...美栗睡客廳是能睡一輩子?
作者: snbftmb (私心)   2017-01-16 16:48:00
睡客廳明明平匡就有想解決哦,是美栗說還不用的。
作者: lianhua (墨心鏡情)   2017-01-16 16:48:00
因為不登記就沒一些保險優惠不是?為什麼要事實婚姻的理由 平匡都有做成報表了
作者: snbftmb (私心)   2017-01-16 16:50:00
都找房子找一集了說,最後結局也是正在搬家
作者: lianhua (墨心鏡情)   2017-01-16 16:50:00
就是為了省錢 他們又不是一般同居 是平匡要付錢給美栗當然要找能多省一點錢的提案不是嗎?平匡雖強但也不是富翁
作者: EatMe37 (= ==")   2017-01-16 16:52:00
哪個女的會為了省兩萬日幣自願被收編為妻未屆的...寧願自己薪水少領兩萬吧
作者: dichter (the gift of life)   2017-01-16 16:53:00
平匡的報表是和自己單身付家事代行費和美栗分攤後的比較
作者: lianhua (墨心鏡情)   2017-01-16 16:53:00
這就又回到現實生活有沒有這種女生 問題這是基本設定有提到登記後的保險優惠喔當然實際上能省到多少錢我也不知道
作者: dichter (the gift of life)   2017-01-16 16:55:00
但是後者以僱傭契約訂定也是可以的,仍然不一定要結婚
作者: mona106 (大球小球橙紅擔)   2017-01-16 16:56:00
雖然包吃包住但是要睡客廳 只要是女生都不能接受吧
作者: lianhua (墨心鏡情)   2017-01-16 16:56:00
還有什麼撫養補貼
作者: snbftmb (私心)   2017-01-16 16:57:00
美栗覺得可以才答應的啊,應該說,這本來就美栗自已先提
作者: EatMe37 (= ==")   2017-01-16 16:57:00
而且省的是雇主的錢 美栗本身根本沒賺到好處...
作者: lianhua (墨心鏡情)   2017-01-16 16:58:00
說真的 現實生活到底有沒有這種女生 誰知道?美栗本身包吃包住還有額外的薪水拿 還要什麼好處?
作者: mona106 (大球小球橙紅擔)   2017-01-16 17:00:00
為了工作和居住跟男人假結婚嗎?現實中很多啊
作者: EatMe37 (= ==")   2017-01-16 17:01:00
哪有包吃包住...要從薪水裡扣好嗎不過為了工作假結婚真的很多啦 XDD
作者: snbftmb (私心)   2017-01-16 17:02:00
好處是比起以幫傭身份入住平匡家。以結婚方式可以少解決很多問題吧。對美栗來說是這樣認為。你如果不這樣認為,美栗也拿你沒辦法>_<
作者: EatMe37 (= ==")   2017-01-16 17:03:00
所以才說這女人真便宜 XD少解決什麼問題!?
作者: snbftmb (私心)   2017-01-16 17:04:00
對他來說,第一集的美栗需要的就是一個可逃避的空間。第十一集的美栗也覺得他拿的錢太少了啊
作者: mona106 (大球小球橙紅擔)   2017-01-16 17:05:00
常看到外配假結婚的新聞 但是美栗有必要把自己搞成這樣?狗急跳牆至少可以好好去相親找飯票 假結婚只有會女方吃虧
作者: EatMe37 (= ==")   2017-01-16 17:07:00
當然這是故事的設定 不過覺得這兩篇文的論述是合理的
作者: lianhua (墨心鏡情)   2017-01-16 17:08:00
她自己不覺得吃虧就好啦 幹嘛幫她擔心?
作者: EatMe37 (= ==")   2017-01-16 17:09:00
就覺得假結婚這部份的劇情設定 邏輯是滿牽強不合理的
作者: sapii (沙阿皮)   2017-01-16 17:10:00
其實如果一開始就說美栗就是對平匡一見鍾情,所以才有後續這些,這樣講就合理了吧?就沒有為什麼風見追不到的問題,人家心就不在他身上啊…
作者: mona106 (大球小球橙紅擔)   2017-01-16 17:13:00
結婚是假的、結婚的理由也是假的 硬是讓他們同居才是真的
作者: ychsin (none)   2017-01-16 17:13:00
平匡:就社會常理來說,我們兩個從一開始就不普通了,你也太後知後覺了吧。
作者: dichter (the gift of life)   2017-01-16 17:14:00
其實一開始直接設定成約會大作戰婚後版就可以了XD
作者: mona106 (大球小球橙紅擔)   2017-01-16 17:14:00
逃恥只會覺得太牽強不合理 這種條件也答應是不是腦袋有洞
作者: dichter (the gift of life)   2017-01-16 17:15:00
劇情著重在描繪從偽裝夫婦變成理想夫婦的過程,其他情節不太需要更動,故事也可成立,照樣可以賣萌:p
作者: mona106 (大球小球橙紅擔)   2017-01-16 17:17:00
依子和巧的個性太獨特了 別的演員沒辦法演出他們的萌度
作者: snbftmb (私心)   2017-01-16 18:11:00
平匡公司倒是有承認事實婚就是了
作者: dichter (the gift of life)   2017-01-16 18:15:00
有嗎?從哪裡看得出來?
作者: snbftmb (私心)   2017-01-16 18:35:00
第十集沼田去平匡家說解雇的事時,沼田有說
作者: abian (abian)   2017-01-16 18:38:00
沼田:「公司對事實婚的立場是,只要是社會保險許可的對象就不會追究」
作者: lianhua (墨心鏡情)   2017-01-16 18:43:00
有阿 那時候平匡還很緊張
作者: dichter (the gift of life)   2017-01-16 18:47:00
沼田的意思是指承認其作為社會保險的對象吧,與津貼無關
作者: PatlaborGao (Patlabor)   2017-01-16 18:51:00
可是有錢人的管家或僕人好像也是住在一起做家事就是
作者: abian (abian)   2017-01-16 18:53:00
沼田也是指不違法,就他們公司而言
作者: dichter (the gift of life)   2017-01-16 18:56:00
我沒說事實婚違法啊,只說在家族津貼部分不被承認
作者: ddtlau (唉額)   2017-01-16 19:01:00
沼田有說公司承認並不違法不接受
作者: EatMe37 (= ==")   2017-01-16 19:30:00
要合理化為什麼一定要假結婚 還不如從租屋契約上下手
作者: dichter (the gift of life)   2017-01-16 21:16:00
當然租屋契約也是個策略,這裡是儘量幫他們想結婚理由XD
作者: ElegantWolf (雅狼♂)   2017-01-16 21:39:00
https://goo.gl/BTmkFe 事實婚 有哪些好處?裡面寫的第4點,說符合資格就可以跟法律婚一樣
作者: Lmkcat (相信國手堅持爆肝)   2017-01-16 21:45:00
其實我一直就說從第一集就互相喜歡了啊 不然根本不能成立
作者: ElegantWolf (雅狼♂)   2017-01-16 21:52:00
EP1 應該只是互相有好感,但還沒有到喜歡吧
作者: Lmkcat (相信國手堅持爆肝)   2017-01-16 21:56:00
我個人是覺得這樣囉 你要有其他想法我也是接受的
作者: EatMe37 (= ==")   2017-01-16 21:59:00
所以說這就是愛情劇好處 很多地方合不合理都可以用主觀(角色的主觀)情感呼嚨過去 XD
作者: ElegantWolf (雅狼♂)   2017-01-16 23:21:00
舉這個只是想針對社會保險這段而已社會保險的部份是沒有差別的這樣..end
作者: dichter (the gift of life)   2017-01-16 23:28:00
喔那還有很多地方沒什麼差別啊,例如贍養費等等
作者: ElegantWolf (雅狼♂)   2017-01-16 23:29:00
因為舉例舉不完,剛剛差點貼了篇論文過來XD這個應該算是 同居=>事實婚=>真.結婚
作者: dichter (the gift of life)   2017-01-16 23:33:00
政大法研所那篇嗎?其實我覺得那篇寫得沒有很好XD因為事實婚的討論我貼過一篇,這篇就不贅述只是從法律觀點提出平美勞雇關係不一定要建立在事實婚上單純僱傭契約或契約(登記)結婚應該都比選擇事實婚好
作者: ElegantWolf (雅狼♂)   2017-01-16 23:38:00
腦補的這樣說,因為兩人都有想要有男女關係所以才會女方提出想法,男方實現女方的想法所以契約結婚算是一種障眼法罷了XD
作者: dichter (the gift of life)   2017-01-16 23:41:00
契約結婚≠事實婚喔,所以我才會說"約會大作戰"也是契約結婚,但主角選擇的做法在動機和目的上合理許多
作者: ElegantWolf (雅狼♂)   2017-01-16 23:43:00
這部的主軸之一就是女主角的幻想在這上面花了太多時間,所以故事方面就縮短許多可能原作有很詳細的設定,但電視劇就只有這些
作者: dichter (the gift of life)   2017-01-16 23:44:00
哈哈我也覺得美栗的各種腦洞和平美的各種賣萌才是看點啊
作者: ElegantWolf (雅狼♂)   2017-01-16 23:44:00
算是變向要觀眾直接買單吧,不然長度也不夠講所以合不合理這個,就已經不是那麼重要了XD
作者: dichter (the gift of life)   2017-01-16 23:45:00
其實要交代或改編也不複雜啦,我覺得這是考驗編劇功力
作者: ElegantWolf (雅狼♂)   2017-01-16 23:45:00
電視劇擺明,我就是賣女主角是結衣...附帶賣星野
作者: ElegantWolf (雅狼♂)   2017-01-16 23:46:00
不過還有各種廣告商的置入,ep9 那集就剪得不好野木編劇比較會愛情這方面的改寫,法律應該是無法吧不然就是劇組的就根本沒有法律上的顧問遇到問題也是上網google找資料就寫進去了這種在王牌大律師那邊比較重要,這邊應該帶過而已
作者: EatMe37 (= ==")   2017-01-16 23:52:00
好的編劇 平平十集上下也是可以編得很完善縝密的
作者: ElegantWolf (雅狼♂)   2017-01-16 23:53:00
不能扣除女主角愛幻想,廣告商愛置入的情況下裡面角色的台詞還要配合置入的廣告然後又要滿滿的粉紅泡泡,時不時就要閃一下
作者: dichter (the gift of life)   2017-01-16 23:55:00
"約會"也不是法律劇,可是基本設定先架好還是很重要
作者: EatMe37 (= ==")   2017-01-16 23:56:00
這可能就要取捨一下 看是想拍什麼型態的劇了吧
作者: ElegantWolf (雅狼♂)   2017-01-16 23:57:00
編劇一次拉進來很多要講的東西,所以什麼都只帶一下
作者: dichter (the gift of life)   2017-01-16 23:57:00
如果材料相對陌生,就要改用簡單好掌握的,才是好編劇
作者: ElegantWolf (雅狼♂)   2017-01-16 23:58:00
工作、職場、家庭、約會、結婚、心理…等
作者: EatMe37 (= ==")   2017-01-17 00:02:00
這些元素說穿了就是生活啊.....
作者: az1009az1009 (有錢葛格)   2017-01-17 00:10:00
我覺得男女關係經驗值 平匡跟風見差多了 所以平匡荒了亂來蠻合理的雖然是錯的
作者: Charleene (腐而不宅偽文青)   2017-01-18 02:49:00
畢竟是漫畫改編 連契約結婚基本架構都改了就變原創了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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