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jacky4496 (jackytasi)》之銘言:
: 在劇中總覺得檢察官扮演的都是很壞的角色
: 例如:修改他人的證詞或是隨意改變案發時間
: 我很好奇在這個世界上,真的有這種檢察官嗎?
: 律師我倒是常聽見替壞人打官司的,但是檢察官是站在國家方的,應該是很正派的吧?
: 想聽聽看大家有沒有一樣的疑慮?
剛好今天日本有一則新聞可以讓大家知道檢方是如何濫訴
從法官的判決理由可以很明確的了解一件事
那就是檢方完全沒有任何證據
檢方完全沒有任何證據
檢方完全沒有任何證據(很重要所以說三次
被告手上完全沒有該女的衣物纖維
該女也沒有看到被告摸她
連這些最最基本的證據都沒有
但檢察官還是從2016年3月搞到2016年8月,然後起訴了被告
五個月的時間,完全找不到任何證據,但檢察官還是起訴了被告
法官算很佛心
她說:在那麼擁擠的環境之下,說不定只是該女自己搞錯了
法官潛台詞可能是
「你他●的檢察官沒證據的案子還起訴,是腦袋裝●嗎」
在台灣,法官這樣的判決很正常
但是在日本,法官這樣的判決很異類
否則就不會有99.9%的定罪率了
否則5ch就不會特別討論這件判決了
雖然被告最後沉冤昭雪,但他的人生近兩年的時間大概跟地獄差不多吧
痴漢疑われた男性に無罪判決 名古屋地裁
http://www.chunichi.co.jp/s/article/2018021990130642.html
電車内で女性の体を触ったなどとして、愛知県迷惑防止条例違反(痴漢)の罪に問われ
た同県江南市の会社員男性(32)に対し、名古屋地裁は「被害者とされる女性の勘違
いの可能性がある」として、無罪判決(求刑罰金50万円)を言い渡した。判決は16
日付。
男性は2016年3月23日朝、名鉄の上小田井駅(名古屋市西区)から名鉄名古屋
駅(同市中村区)へ向かう電車内で、女性=当時(24)=の尻を服の上から手で触り
、スカートをたくし上げたとして同年8月に起訴されていた。
判決理由で引馬(ひけま)満理子裁判官は、男性の手には女性の服の繊維は付いてい
なかった上、女性が男性の行為を直接見たわけではなく、厚手のスカート越しに感触が
あっただけだと指摘。車内は混雑もしていたとして「男性のかばんなどが触れたのを痴
漢と信じた可能性もある」と判断した。
名古屋地検の新田智昭次席検事は「判決内容を検討し、上級庁とも協議の上、適切に
対応したい」とのコメントを出した。
作者:
happsey (蒼)
2018-02-22 04:06:00為什麼輕鬆搞笑的方式就不可能拍好一個嚴肅的議題?老實說看這部在日本的反應我倒覺得這部的策略很成功 光是最新的第五集就成功引起討論了 第二集佐田的話也讓觀眾會去思考法律到底是為了誰存在 況且這部搞笑歸搞笑 關於刑事律師專業的部分可是不馬虎的 所以這部戲真的有像e大說的無法激起社會思考嗎?
就是因為輕鬆逆轉爽劇的定位才能有收視 有很多人關注 進而有第二季探討更深的部分 輕鬆之餘發人省思 作為電視劇我覺得很成功了 嚴肅的內容可能放在電影會比較適合吧
作者:
opfaith (ilovetahara)
2018-02-19 22:58:00電車痴漢冤罪多到成為社會現象
作者: evil3216 (evil) 2018-02-19 23:01:00
傾向判無罪的法官 還有可能會被臨時換掉呢
作者:
kidd0 (單純過生活)
2018-02-19 23:01:00弓神也有提到這類社會現象
因為第一次慣例出現後 之後不一樣的就會被當成異類台灣法院也很多這種判決 別意外反正都有六法全書這種東西 以後還是用人工ai來當法官吧
作者:
kandaxa (微臣有句話不知當不當講)
2018-02-19 23:04:00痴漢冤罪社會現象導致真受害者越來越不敢說出來 唉唉
作者: evil3216 (evil) 2018-02-19 23:05:00
台灣流行(誤)的是誣告性侵就放羊的孩子現象誣告的多了 等真的受害者站出來 反而會被懷疑是不是誣告所以 誣告性侵(痴漢)可不是只有男人受害因為女人是弱勢 所以男人就算很可能是無辜的照樣判有罪又是一個恐怖的政治正確 跟愛滋是小感冒一樣比喻的不太對 應該是跟愛滋可以不用告知醫護人員一樣
所以法官的態度才是最重要 一但像日本那樣偏檢察官那
作者:
cutty (兜兜)
2018-02-19 23:12:00但是女生說不定也是真的被摸,只是電車內太多人,抓錯人而放走真正的變態啊!這種現象真的要想辦法改善,不然真正受害者也會怕被白摸還被反咬
作者: evil3216 (evil) 2018-02-19 23:14:00
而且恐怖的是 就算已經證實了是誣告媒體報導也還是寫出被誣告的受害者姓氏而誣告的犯人反而用化名真是恐怖的政治正確
這樣的案子能稱做誣告嗎...另外什麼叫"誣告的犯人"...
作者: evil3216 (evil) 2018-02-19 23:22:00
不是說文中這個 是說台灣的常態 (誤
指控別人而對方因罪證不足撤銷告訴或無罪並不會讓你變成誣告的罪犯吧
就是要"明知不是",而"無法肯定"的基本上都不會算誣告不然你會看到滿山滿谷的誣告犯XD
作者:
happsey (蒼)
2018-02-19 23:27:00這案子無法知道原告是不是誣告吧 御殿場那個才是真誣告
作者: evil3216 (evil) 2018-02-19 23:28:00
就說不是指文中的案子了另外 不要以為御殿場那種誣告案是極為罕見的
作者:
kandaxa (微臣有句話不知當不當講)
2018-02-19 23:30:00我想樓上沒人這麼說吧XD
推一部叫鹹豬手事件簿,跟這篇新聞有八成像,看完就能比較瞭解這類型的案件,即使沒證據證明是被告做的,同樣也沒證據證明不是被告做的,這就牽扯到舉證責任的部分,但還要考慮到日本的電車痴漢文化及對女性保護的層面,所以在這類型案件完全沒有證據的情況下,法院不輕易的駁回也是有其道理在,跟臺灣的情況不盡相同
作者: evil3216 (evil) 2018-02-19 23:53:00
嫌豬手事件簿 (それでもボクはやってない)司法界得了一種判無罪就會死的病 = 無罪病不過司法界怕判無罪 至少還知道是為了面子
作者:
Cishang (辭..)
2018-02-20 00:00:00日本電車癡漢這個其實可以算特殊的一類的樣子
作者: evil3216 (evil) 2018-02-20 00:00:00
媒體報導出誣告受害者的資料 而保護誣告犯人的資料除了政治正確以外 還真想不到有什麼理由
作者:
Cishang (辭..)
2018-02-20 00:03:00還有你是不是哪裡搞錯了 沒有證據不代表被告真的沒做麻煩不要預設有罪或是無罪 站中間兩邊都質疑好嗎
作者:
kandaxa (微臣有句話不知當不當講)
2018-02-20 00:06:00預設立場的話是無法以公正角度看事情的
作者: evil3216 (evil) 2018-02-20 00:07:00
樓上的用詞有問題 沒做跟無罪是兩回事不要預設沒做(O) 不要預設無罪(X)
作者:
kandaxa (微臣有句話不知當不當講)
2018-02-20 00:07:00你現在在指的到底是哪個案子 每個案子的情況都不同
作者: evil3216 (evil) 2018-02-20 00:08:00
斑目所長:疑罪從無這個大原則,日本的法官是比較忽略如果是在說我的話 上面已經說過兩次 就不奉陪跳針了
作者:
kandaxa (微臣有句話不知當不當講)
2018-02-20 00:14:00我知道你在說台灣的案子囧 只是沒頭沒尾的
作者: evil3216 (evil) 2018-02-20 00:17:00
應該寫的很清楚了 不是指某一件案子而是指誣告愈來愈多的情況& 在證實是誣告後,媒體依舊報導出誣告受害者資料的問題其實說誣告愈來愈多也不一定對 有可能原本就很多只是以前沒被發現而已 成了冤罪不是只有犯罪有黑數 冤罪也有再貼一次這個
https://kknews.cc/news/k8r2epr.html重點是,那名被誤告的社員,可能一輩子都已經毀了,縱使是被判無罪
作者:
JYHuang (夏天到了,冷不起來了說)
2018-02-20 02:48:00如果國外人碰到這種麻煩事不知會如何?日旅版有提到被襲胸的經驗。結果似乎因為是外國人比較麻煩就變私了...
那像這樣 男方最後能反告女方誣告請求賠償嗎?反正人生幾乎被毀了 應該不差再來場官司
作者: wwpuma (puma) 2018-02-20 06:32:00
竟然有人連「無罪推定」那麼簡單的基本觀念都不懂,台灣的法治教育果然失敗!
作者:
rommel1 (rommel1)
2018-02-20 07:28:00李泰安案沒直接證據也能三審定讞~~~~~
電車癡漢的案例要反告誣告不容易,除非能證明自稱被騷擾的人是存心想整你,不然在那種壅擠的情況下,對方誤以為有嫌疑是不會成立誣告的,至少在台灣是如此,日本的條文如何規定和解釋我就不清楚了。再者每個案例事實都不同,而台灣的新聞媒體已成製造業,想真正瞭解事情原委最好先看過判決書,認真看完再評論才有討論的實益。orz
作者: qaz15945 2018-02-20 08:16:00
真相只有一個
作者:
m950036 (戲劇中毒重症患者~沒藥醫)
2018-02-20 08:40:00台灣前幾天才有一個被檢察官誘導辦案,被栽一個販毒首腦的罪名判無期徒刑,還已經服刑六年了!
作者:
ke0119 2018-02-20 09:33:00痴漢案件基本只有被害人證詞而已,剛好之前遠藤憲ㄧ有部白日之鴉的電影有相關題材,那部是還有一個目擊證人,所以更難翻案
作者: ting74942 (@w@) 2018-02-20 14:13:00
樓上不要當男人就不命苦了依照邏輯,那印度應該是世界社會進步先進國家
作者:
happsey (蒼)
2018-02-20 14:54:00某F還真是神邏輯 這也能扯上女權
法律是很專業的科學,絕對不是單靠六法全書就可以審判的噓前面的並且對台灣的法治教育感到不足
作者:
Kuwh (T42)
2018-02-20 16:55:00說到這個鹹豬手,我小時候對日本印象都是女生被性騷擾了只能忍著,鬧大了大家都會覺得妳神經病,但一留神竟然變成完全相反的狀況了到底什麼時候變的?
作者: evil3216 (evil) 2018-02-20 18:10:00
就政治正確啊
樓樓上現在也是這樣啊 被騷擾 結果抓錯兇手 一堆人開始檢討被害人啊 指認癡漢容易被採信 也是因為忍耐不願指認的日本女生太多了 沒摸的很誇張 往往就算了之前就看過網友分享 親眼在日本電車上看到有個男的趁上車推擠摸一把 女生看來有發現被摸 但也沒進一步反應因為這種黑數太多 所以願意指認的都被重視 當然其中也可能有無辜人被認錯 很多事都一體兩面 有好有壞
作者:
ewayne (ec)
2018-02-21 00:53:00所以說,這就是這部戲讓我感到很生氣的點-明擺著想要打一個很嚴肅的社會議題,卻採取一種輕鬆的態度,不敢用力真打,也沒真想激起社會思考,說真的,那乾脆別拍了。這戲拍的程度,是要大家看完戲後質疑司法體系呢?還是犯刑事案件後,想搞死刑事律師?
作者:
auikolin (金剛我è€å©†)
2018-02-21 01:15:00e大,第五集的搞笑程度已經比以往低了,還有這部的定位就是闔家家觀賞的輕快律政劇,我自己認為第二季就是包著糖衣的膠囊藥丸,在輕鬆愉快的包裝下透露現實的扯蛋無理,還有當初播出後大家還是有關注思索御殿場事件的,畢竟這件案子在日本也算家喻戶曉,都有做專題報導跟電影了,會以這件改編就表示日本的癡漢告發事件也是社會現象了
作者:
happsey (蒼)
2018-02-21 01:24:00我認為99.9用這種輕鬆的方式包裹著沉重的社會議題反而容易吸引觀眾 也容易讓觀眾看完了之後開始思考 畢竟很多人是不愛看氣氛沉重的戲劇的
作者:
jsecret (小笨)
2018-02-21 01:37:00完全不懂為什麼扯到政治正確,根本只是司法和媒體失格而
作者:
evilking (廢死是西方版的吃人禮教)
2018-02-21 04:54:00這種電車痴漢冤罪很容易就變成沒有實質犯罪的人乾脆就真的犯罪還把那名女性姦殺了反正人生已經毀了就拉你陪葬
相對於99.9有罪率,我覺得這部重點是指找出0.1的事實 看著深山去把事實找出 我自己感受到的是這樣喇我看戲都只是看輕鬆娛樂的 大家提出的點太過專業 無法理解參與討論Orz
作者:
auikolin (金剛我è€å©†)
2018-02-21 09:24:00樓上可以舉例實際案件嗎?不要講的都是這樣,根本造謠
作者:
opfaith (ilovetahara)
2018-02-21 11:12:00不用稍微輕鬆搞笑的方式包裝很多人就不會看了吧
作者:
ewayne (ec)
2018-02-21 13:17:00如果要輕鬆搞笑,那其實把重點擺在深山這個刑事律師就可以而不是打著99.9的有罪率。一個嚴肅的議題不該用「為了讓觀眾容易接受」而帶過
作者: superya 2018-02-21 14:34:00
白日之鴉
作者:
Lovetech (一念之差,哭哭)
2018-02-22 14:46:00電車癡漢百分之百定罪很久了 舉得出變成實質姦殺的案子?還很容易咧 大概妄想很容易
作者:
opfaith (ilovetahara)
2018-02-23 09:49:00不覺得嚴肅內容是被輕鬆搞笑一筆帶過啊,而是用比較輕鬆的包裝去讓平常不會接觸和認真思考了解相關議題的觀眾可以藉由觀看一部他們願意而且也看得下去的戲劇,來了解「啊原來也可以更加去思索」或「啊原來還可能是這樣」這不就非常有意義了嗎?觀眾要用完全娛樂的角度來看,或者看了之後會想討論或去思索裡面的議題,都是觀眾自己的決定,可以輕鬆一點的看,也可以嚴肅一點,但是看了覺得能放鬆之餘,也可以去嚴肅思索,這兩件事我認為是可以並行不悖的
作者:
opfaith (ilovetahara)
2018-02-20 06:58:00電車痴漢冤罪多到成為社會現象
作者: evil3216 (evil) 2018-02-20 07:01:00
傾向判無罪的法官 還有可能會被臨時換掉呢
作者:
kidd0 (單純過生活)
2018-02-20 07:01:00弓神也有提到這類社會現象
因為第一次慣例出現後 之後不一樣的就會被當成異類台灣法院也很多這種判決 別意外反正都有六法全書這種東西 以後還是用人工ai來當法官吧
作者:
kandaxa (微臣有句話不知當不當講)
2018-02-20 07:04:00痴漢冤罪社會現象導致真受害者越來越不敢說出來 唉唉
作者: evil3216 (evil) 2018-02-20 07:05:00
台灣流行(誤)的是誣告性侵就放羊的孩子現象誣告的多了 等真的受害者站出來 反而會被懷疑是不是誣告所以 誣告性侵(痴漢)可不是只有男人受害因為女人是弱勢 所以男人就算很可能是無辜的照樣判有罪又是一個恐怖的政治正確 跟愛滋是小感冒一樣比喻的不太對 應該是跟愛滋可以不用告知醫護人員一樣
所以法官的態度才是最重要 一但像日本那樣偏檢察官那
作者:
cutty (兜兜)
2018-02-20 07:12:00但是女生說不定也是真的被摸,只是電車內太多人,抓錯人而放走真正的變態啊!這種現象真的要想辦法改善,不然真正受害者也會怕被白摸還被反咬
作者: evil3216 (evil) 2018-02-20 07:14:00
而且恐怖的是 就算已經證實了是誣告媒體報導也還是寫出被誣告的受害者姓氏而誣告的犯人反而用化名真是恐怖的政治正確
這樣的案子能稱做誣告嗎...另外什麼叫"誣告的犯人"...
作者: evil3216 (evil) 2018-02-20 07:22:00
不是說文中這個 是說台灣的常態 (誤
指控別人而對方因罪證不足撤銷告訴或無罪並不會讓你變成誣告的罪犯吧
就是要"明知不是",而"無法肯定"的基本上都不會算誣告不然你會看到滿山滿谷的誣告犯XD
作者:
happsey (蒼)
2018-02-20 07:27:00這案子無法知道原告是不是誣告吧 御殿場那個才是真誣告
作者: evil3216 (evil) 2018-02-20 07:28:00
就說不是指文中的案子了另外 不要以為御殿場那種誣告案是極為罕見的
作者:
kandaxa (微臣有句話不知當不當講)
2018-02-20 07:30:00我想樓上沒人這麼說吧XD
推一部叫鹹豬手事件簿,跟這篇新聞有八成像,看完就能比較瞭解這類型的案件,即使沒證據證明是被告做的,同樣也沒證據證明不是被告做的,這就牽扯到舉證責任的部分,但還要考慮到日本的電車痴漢文化及對女性保護的層面,所以在這類型案件完全沒有證據的情況下,法院不輕易的駁回也是有其道理在,跟臺灣的情況不盡相同
作者: evil3216 (evil) 2018-02-20 07:53:00
嫌豬手事件簿 (それでもボクはやってない)司法界得了一種判無罪就會死的病 = 無罪病不過司法界怕判無罪 至少還知道是為了面子
作者:
Cishang (辭..)
2018-02-20 08:00:00日本電車癡漢這個其實可以算特殊的一類的樣子
作者: evil3216 (evil) 2018-02-20 08:00:00
媒體報導出誣告受害者的資料 而保護誣告犯人的資料除了政治正確以外 還真想不到有什麼理由
作者:
Cishang (辭..)
2018-02-20 08:03:00還有你是不是哪裡搞錯了 沒有證據不代表被告真的沒做麻煩不要預設有罪或是無罪 站中間兩邊都質疑好嗎
作者:
kandaxa (微臣有句話不知當不當講)
2018-02-20 08:06:00預設立場的話是無法以公正角度看事情的
作者: evil3216 (evil) 2018-02-20 08:07:00
樓上的用詞有問題 沒做跟無罪是兩回事不要預設沒做(O) 不要預設無罪(X)
作者:
kandaxa (微臣有句話不知當不當講)
2018-02-20 08:07:00你現在在指的到底是哪個案子 每個案子的情況都不同
作者: evil3216 (evil) 2018-02-20 08:08:00
斑目所長:疑罪從無這個大原則,日本的法官是比較忽略如果是在說我的話 上面已經說過兩次 就不奉陪跳針了
作者:
kandaxa (微臣有句話不知當不當講)
2018-02-20 08:14:00我知道你在說台灣的案子囧 只是沒頭沒尾的
作者: evil3216 (evil) 2018-02-20 08:17:00
應該寫的很清楚了 不是指某一件案子而是指誣告愈來愈多的情況& 在證實是誣告後,媒體依舊報導出誣告受害者資料的問題其實說誣告愈來愈多也不一定對 有可能原本就很多只是以前沒被發現而已 成了冤罪不是只有犯罪有黑數 冤罪也有再貼一次這個
https://kknews.cc/news/k8r2epr.html重點是,那名被誤告的社員,可能一輩子都已經毀了,縱使是被判無罪
作者:
JYHuang (夏天到了,冷不起來了說)
2018-02-20 10:48:00如果國外人碰到這種麻煩事不知會如何?日旅版有提到被襲胸的經驗。結果似乎因為是外國人比較麻煩就變私了...
那像這樣 男方最後能反告女方誣告請求賠償嗎?反正人生幾乎被毀了 應該不差再來場官司
作者: wwpuma (puma) 2018-02-20 14:32:00
竟然有人連「無罪推定」那麼簡單的基本觀念都不懂,台灣的法治教育果然失敗!
作者:
rommel1 (rommel1)
2018-02-20 15:28:00李泰安案沒直接證據也能三審定讞~~~~~
電車癡漢的案例要反告誣告不容易,除非能證明自稱被騷擾的人是存心想整你,不然在那種壅擠的情況下,對方誤以為有嫌疑是不會成立誣告的,至少在台灣是如此,日本的條文如何規定和解釋我就不清楚了。再者每個案例事實都不同,而台灣的新聞媒體已成製造業,想真正瞭解事情原委最好先看過判決書,認真看完再評論才有討論的實益。orz
作者: qaz15945 2018-02-20 16:16:00
真相只有一個
作者:
m950036 (戲劇中毒重症患者~沒藥醫)
2018-02-20 16:40:00台灣前幾天才有一個被檢察官誘導辦案,被栽一個販毒首腦的罪名判無期徒刑,還已經服刑六年了!
作者:
ke0119 2018-02-20 17:33:00痴漢案件基本只有被害人證詞而已,剛好之前遠藤憲ㄧ有部白日之鴉的電影有相關題材,那部是還有一個目擊證人,所以更難翻案
作者: ting74942 (@w@) 2018-02-20 22:13:00
樓上不要當男人就不命苦了依照邏輯,那印度應該是世界社會進步先進國家
作者:
happsey (蒼)
2018-02-20 22:54:00某F還真是神邏輯 這也能扯上女權
法律是很專業的科學,絕對不是單靠六法全書就可以審判的噓前面的並且對台灣的法治教育感到不足
作者:
Kuwh (T42)
2018-02-21 00:55:00說到這個鹹豬手,我小時候對日本印象都是女生被性騷擾了只能忍著,鬧大了大家都會覺得妳神經病,但一留神竟然變成完全相反的狀況了到底什麼時候變的?
作者: evil3216 (evil) 2018-02-21 02:10:00
就政治正確啊
樓樓上現在也是這樣啊 被騷擾 結果抓錯兇手 一堆人開始檢討被害人啊 指認癡漢容易被採信 也是因為忍耐不願指認的日本女生太多了 沒摸的很誇張 往往就算了之前就看過網友分享 親眼在日本電車上看到有個男的趁上車推擠摸一把 女生看來有發現被摸 但也沒進一步反應因為這種黑數太多 所以願意指認的都被重視 當然其中也可能有無辜人被認錯 很多事都一體兩面 有好有壞
作者:
ewayne (ec)
2018-02-21 08:53:00所以說,這就是這部戲讓我感到很生氣的點-明擺著想要打一個很嚴肅的社會議題,卻採取一種輕鬆的態度,不敢用力真打,也沒真想激起社會思考,說真的,那乾脆別拍了。這戲拍的程度,是要大家看完戲後質疑司法體系呢?還是犯刑事案件後,想搞死刑事律師?
作者:
auikolin (金剛我è€å©†)
2018-02-21 09:15:00e大,第五集的搞笑程度已經比以往低了,還有這部的定位就是闔家家觀賞的輕快律政劇,我自己認為第二季就是包著糖衣的膠囊藥丸,在輕鬆愉快的包裝下透露現實的扯蛋無理,還有當初播出後大家還是有關注思索御殿場事件的,畢竟這件案子在日本也算家喻戶曉,都有做專題報導跟電影了,會以這件改編就表示日本的癡漢告發事件也是社會現象了
作者:
happsey (蒼)
2018-02-21 09:24:00我認為99.9用這種輕鬆的方式包裹著沉重的社會議題反而容易吸引觀眾 也容易讓觀眾看完了之後開始思考 畢竟很多人是不愛看氣氛沉重的戲劇的
作者:
jsecret (小笨)
2018-02-21 09:37:00完全不懂為什麼扯到政治正確,根本只是司法和媒體失格而
作者:
evilking (廢死是西方版的吃人禮教)
2018-02-21 12:54:00這種電車痴漢冤罪很容易就變成沒有實質犯罪的人乾脆就真的犯罪還把那名女性姦殺了反正人生已經毀了就拉你陪葬
作者:
auikolin (金剛我è€å©†)
2018-02-21 17:24:00樓上可以舉例實際案件嗎?不要講的都是這樣,根本造謠
作者:
opfaith (ilovetahara)
2018-02-21 19:12:00不用稍微輕鬆搞笑的方式包裝很多人就不會看了吧
作者:
ewayne (ec)
2018-02-21 21:17:00如果要輕鬆搞笑,那其實把重點擺在深山這個刑事律師就可以而不是打著99.9的有罪率。一個嚴肅的議題不該用「為了讓觀眾容易接受」而帶過
作者: superya 2018-02-21 22:34:00
白日之鴉
相對於99.9有罪率,我覺得這部重點是指找出0.1的事實 看著深山去把事實找出 我自己感受到的是這樣喇我看戲都只是看輕鬆娛樂的 大家提出的點太過專業 無法理解參與討論Orz
就是因為輕鬆逆轉爽劇的定位才能有收視 有很多人關注 進而有第二季探討更深的部分 輕鬆之餘發人省思 作為電視劇我覺得很成功了 嚴肅的內容可能放在電影會比較適合吧
作者:
happsey (蒼)
2018-02-22 12:06:00為什麼輕鬆搞笑的方式就不可能拍好一個嚴肅的議題?老實說看這部在日本的反應我倒覺得這部的策略很成功 光是最新的第五集就成功引起討論了 第二集佐田的話也讓觀眾會去思考法律到底是為了誰存在 況且這部搞笑歸搞笑 關於刑事律師專業的部分可是不馬虎的 所以這部戲真的有像e大說的無法激起社會思考嗎?
作者:
Lovetech (一念之差,哭哭)
2018-02-22 22:46:00電車癡漢百分之百定罪很久了 舉得出變成實質姦殺的案子?還很容易咧 大概妄想很容易
作者:
opfaith (ilovetahara)
2018-02-23 17:49:00不覺得嚴肅內容是被輕鬆搞笑一筆帶過啊,而是用比較輕鬆的包裝去讓平常不會接觸和認真思考了解相關議題的觀眾可以藉由觀看一部他們願意而且也看得下去的戲劇,來了解「啊原來也可以更加去思索」或「啊原來還可能是這樣」這不就非常有意義了嗎?觀眾要用完全娛樂的角度來看,或者看了之後會想討論或去思索裡面的議題,都是觀眾自己的決定,可以輕鬆一點的看,也可以嚴肅一點,但是看了覺得能放鬆之餘,也可以去嚴肅思索,這兩件事我認為是可以並行不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