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板友大家好
今天和一位基督徒朋友討論到同性婚姻問題
因為之前看了姚立明的重磅新聞
他以基督徒的身份支持同性婚姻立法 引起我的興趣
姚說: 他認為基督徒反對同性婚姻是錯誤解讀聖經
支持同性婚姻更彰顯聖經所說的愛人如己 同性戀者也該得到他被剝奪的權利
然而 我朋友說: 這樣解讀聖經只會越來越沉淪
今天我們尊重同性戀者幫他們立法
那麼之後就會有三個人想要一起結婚 或人獸戀 或父女戀
這一點的邏輯我有點無法反駁
我說: 現在最重要的是要保障同性戀者在法律上的權利
例如:臨終前能合法地把財產交給心愛的人, 能由心愛的人做為自己法律上的家屬
人獸戀沒有保障的必要 動物也沒辦法幫人做什麼事情
父女戀也不必保障 因為他們本來就是家屬
多人結婚就有點說不上 假設ABC三人 A死了要把財產給BC 若只保障AB C就沒了保障
但想到要為多人結婚立法又有點不淪不類 肯定是違背聖經不會有解讀歧義
不知道大家針對這點的邏輯有沒有正反方的意見可供參考呢?
作者:
teamax (大肥精英)
2015-07-08 13:56:00這邊不能談同婚哦 啾咪
作者:
tengobo (潶痞)
2015-07-08 15:30:00當人們把婚姻當成兒戲與權利義務契約時就已經背棄了耶和華 那同性異性結婚又有何分別?
作者:
hunng5 (阿豪)
2015-07-08 17:51:00他們才誤解聖經的意思 我看他們 連 為什麼神創造亞當後,要創造一個女生,還清楚寫的是配偶夏娃陪他,用意何在呢?我相信聖經你們比我懂,比我會解釋
作者:
teamax (大肥精英)
2015-07-08 18:33:00樓上,但神也沒說死要一男一女亞當那邊是算舊約嗎 ?
上帝訂定夫婦關係不是為了人類的情愛,情愛也不是聖經最重視的「臨終前能合法地把財產交給心愛的人」那如果心愛的就是小三呢?人類的愛欲不過是隨心所欲變來變去的東西
作者:
teamax (大肥精英)
2015-07-09 01:03:00所以同志是小三?不然怎拿來比呢
基督徒說上帝定了什麼夫婦關係和人間的法律有什麼關係?基督徒說不能隨意離婚,還沒看到有人跑去抗議法律合意就能隨意離婚害怕臨終前把財產合法交給小三,那基督徒快去抗議法律離婚.要不然和"正妻"(?)離婚後和小三結婚不是很糟嗎?
作者:
teamax (大肥精英)
2015-07-10 03:50:00姚沒說錯啥啊過一段時間教會才發現自己沒穿褲子wwww
作者:
tengobo (潶痞)
2015-07-10 10:27:00雖然我不反對板上談論同性婚姻 可是談到法律層面就失焦了雖然現在同性婚姻追求的就是法律上的權利義務
我覺得法律的精神應該也是從真理出發 大家的討論也許能增加對這個問題思考的面向 當然太深的法學是有點難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