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
我是基督徒姊妹,看完你的故事,其實覺得很難過。但現在這階段簡單來說就是失
戀了....我並不認為拿"神感動我要分手"這說詞很好,尤其是對未信主的你,想必會很
痛苦的,因為我們忘記了,不論神怎樣感動我們,祂從來不干涉我們做決定,所以問題
是,對方是否負起責任-和你說分手的,其實是我個人的意願。
我相信與神同行的時候,相對就要更負起責任。也很抱歉對方以這為原因和你提了
分手,我也為你禱告,相信父神能夠將任何低谷轉變為高谷,我也失戀過,很痛苦,那
時候也是在教會姊妹的陪伴下漸漸走出來,對方也扮演很好的角色(其實只是告白失敗
啦)給我很大的空間可以得到恢復。
後來神也很奇妙,讓我在一次聚會的時候,看到自己平常和那位弟兄的相處,其實
給予他很大的傷害,和我原生家庭父親相處過程有關係,於是在教會姊妹的陪同下,和
弟兄道歉,也才知道,原來神重點是如何維持"健康關係",在教會裡面更是這樣。(健
康關係包含能夠很好的愛神、愛自己及愛人)
目前也還是和弟兄能夠很好的相處,因為我們都更懂得如何互相尊重。盼望主耶穌
更大的澆灌祂的愛在你心理面,讓你能夠透過祂的眼光看見自己尊貴、榮耀、聖潔的身
份,上帝祝福你!
※ 引述《haleibeen ()》之銘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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