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加12章57-59)
"你們又為何不自己審量什麼是合理的呢?
你同告你的對頭去見官,還在路上,務要盡力的和他了結;
恐怕他拉你到官面前,官交付差役,差役把你下在監裡。
我告訴你,若有半文錢沒有還清,你斷不能從那裡出來。"
所以說人必須完全還清所有虧欠的
這次天災才想起 像死刑犯雖然犯了重罪
但是已經藉由死刑還完了世間的虧欠 犯死刑處死刑end
更何況他死前悔改受洗信主 所有罪都被還清了
但是一般人呢?也許不少人死後留了很多債務還不完
好比你是這次地震受害者 房子倒了 還要你還貸款
很多人就想兩手一攤沒錢 擺爛不還了 內心當然不平衡
然後一般人罪也沒赦
(有一派說法受洗前都赦免 之後犯的算自己的 奧古斯丁就是因此死前才洗)
還把債務帶進死後 犯很多小罪卻沒受到制裁(ex霸凌 排擠 闖紅燈 背地批評論斷)
虧欠世間的都沒還 說不定一般人還比陳進興更容易下去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