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加福音
17:3 你們要謹慎!若是你的弟兄得罪你,就勸戒他;他若懊悔,就饒恕他。
17:4 倘若他一天七次得罪你,又七次回轉,說:『我懊悔了』,你總要饒恕他。」
馬太福音
18:15 「倘若你的弟兄得罪你,你就去,趁著只有他和你在一處的時候,指出他的錯來。
他若聽你,你便得了你的弟兄;
18:16 他若不聽,你就另外帶一兩個人同去,要憑兩三個人的口作見證,句句都可定準。
18:17 若是不聽他們,就告訴教會;若是不聽教會,就看他像外邦人和稅吏一樣。
馬太福音
18:21 那時,彼得進前來,對耶穌說:「主啊,我弟兄得罪我,我當饒恕他幾次呢?到七
次可以嗎?」
18:22 耶穌說:「我對你說,不是到七次,乃是到七十個七次。
18:23 天國好像一個王要和他僕人算帳。
18:24 才算的時候,有人帶了一個欠一千萬銀子的來。
18:25 因為他沒有甚麼償還之物,主人吩咐把他和他妻子兒女,並一切所有的都賣了償還
。
18:26 那僕人就俯伏拜他,說:『主啊,寬容我,將來我都要還清。』
18:27 那僕人的主人就動了慈心,把他釋放了,並且免了他的債。
18:28 「那僕人出來,遇見他的一個同伴欠他十兩銀子,便揪椾他,掐住他的喉嚨,說:
『你把所欠的還我!』
18:29 他的同伴就俯伏央求他,說:『寬容我吧,將來我必還清。』
18:30 他不肯,竟去把他下在監裏,等他還了所欠的債。
18:31 眾同伴看見他所做的事就甚憂愁,去把這事都告訴了主人。
18:32 於是主人叫了他來,對他說:『你這惡奴才!你央求我,我就把你所欠的都免了,
18:33 你不應當憐恤你的同伴,像我憐恤你嗎?』
18:34 主人就大怒,把他交給掌刑的,等他還清了所欠的債。
18:35 你們各人若不從心裏饒恕你的弟兄,我天父也要這樣待你們了。」
我們把三段有關耶穌教導門徒饒恕的經文放在一起看, 在路加福音耶穌教導門徒, 弟兄得
罪了你, 就勸戒他, 若他悔改, 就饒恕他, 並且若一天有七次, 七次就要饒恕他,
之後彼得在馬太福音進一步問耶穌, 到七次夠了嗎? 耶穌說要到七十七個七次, 這邊是彼
得突然進來問耶穌, 在這之前耶穌的教導是要在獨處時指出他的錯誤, 再者, 由兩三人作
證指出錯誤, 再來是由教會, 最後是視為外邦人
說到這裡, 我們應該看到行為的原則
1.先勸戒, 並指出錯誤
2. 若他真心悔改, 就要饒恕
3. 若他又再犯, 並真心悔改, 就要再饒恕
4. 但是當犯過者經過多番規勸而拒絕悔改, 某些隔離的方式是需要的
這裡要說明的是真正悔改的人是會承認自己的錯失, 並要改變行為, 在聖經中,悔改指心
志(mind)和行為的改變
簡單而言, 人不僅應為自己做錯的事道歉(無論是多麼真誠的道歉), 也要在行為上有改
變,最低限度要有一點進步的表現
我們要繼續寬恕犯過者, 例如一個常以說話傷害別人的人, 是需要時間和更多實踐去改變
自己的行為, 若他們已努力改進, 我們就要寬恕他們七十個七次。
當然, 若是我們的生命夠成熟, 我們也可以選擇先饒恕, 並為他禱告, 並且持續和對方溝
通, 以至於可以得了對方的心
至於女兒被父親性侵的案例, 我想該怎麼做就很明確了
: 饒恕談何容易
: 尤其當自己又非當事人的時候
: 很多時候傷害並非一次性的
: 例如家暴
: 一而再再而三 一年 五年 十年 一輩子 不斷的傷害
: 受害人也只能不斷忍耐 不斷原諒
: 家暴也不一定是 性侵 暴力 這類顯而易見的傷害
: 更多的是看不見的隱性精神虐待
: 例如
: 爸爸三天兩頭性侵自己的女兒
: 請問女兒應該怎麼辦
: 女兒應該要順服這位一家之主嗎?或許這是神的試煉
: 女兒應該要原諒饒恕爸爸嗎?聖經說要原諒人七十個七次
: 女兒應該要替爸爸禱告求神醫治爸爸?畢竟男人是女人的頭而他又是一家之主
: 還是女兒應該採取其他行動嗎?但聖經說不要替自己伸冤
: 還有
: 我發現基督徒禱告有個小小的問題
: 就是基督徒的禱告常常都沒有限制完成時間
: (當然有些禱告會有隱含完成時間限制 例如求神帶領這次婚禮順利完成)
: 既然基督徒都可以禱告求東求西了為何不再多求個時間呢?
: 聖經應該沒有說不能求「完成時間」吧
: 神的時間無窮但畢竟人的壽命有限
: 例如我求神讓我順利通過某項考試
: 但如果考了5年10年都還考不上
: 難道還要繼續禱告繼續念書考試嗎?
: 例如被家暴的家人不斷原諒不斷饒恕施暴者
: 難道過了10年30年還要繼續禱告繼續隱忍下去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