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PO擔心的「吃喝自己的罪」,
要看上下文,原本是針對
林前
11:20 你們聚會的時候,算不得吃主的晚餐;
11:21 因為吃的時候,各人先吃自己的飯,甚至這個飢餓,那個酒醉。
11:22 你們要吃喝,難道沒有家嗎?還是藐視 神的教會,叫那沒有的羞愧呢?
我向你們可怎麼說呢?可因此稱讚你們嗎?我不稱讚!
[...]
11:33 所以我弟兄們,你們聚會吃的時候,要彼此等待。
11:34 若有人飢餓,可以在家裡先吃,免得你們聚會,自己取罪。其餘的事,
我來的時候再安排。
保羅談
"因為人吃喝,若不分辨是主的身體,就是吃喝自己的罪了。"(林前12:29)
的原則,首先是事件的層次,就是當時有人把主餐當party,
因為我們現在喝葡萄汁,但以前或某些教會仍是葡萄"酒",
餅的份量當時可能也不是一點點,
或者哥林多人除了餅跟杯還加了一些「小菜/配菜」,
變成豐盛的一個大餐,
並且食用時態度輕佻或者當作省去飯錢、單純貪小便宜,
而失去了主餐的意義乃至果效,
這是保羅要提醒的。
其次,原則或神學的層次,
聖餐對不同教派有不同的神學意義,
我們取兩個最極端的來談:
1.單純紀念說:「為的是記念我」
2.化質說:「這是我的身體」
無論哪個觀點,聖餐的意義都是:
要讓基督十架的愛與工作繼續作用在我們身上;
無論是紀念或化質,都是為了讓我們「持續在基督裡」,這叫「按理」。
故「吃喝自己的罪」,是因為把輕佻、貪淫的心跟聖餐一起吃下才造成的,
這就變成「不按理」來吃,甚至吃喝自己的罪了。
吃聖餐,重點是用「心」來領受,
故心裡想的是罪,才會變成吃喝自己的罪。
(例如基督徒沒有饒恕他人、沒有認罪卻領聖餐,
變成用「心」去吃喝「不饒恕」、「不認罪」)
至於原PO父親沒受洗但吃了聖餐,
到底嚴不嚴重呢?
就要看他的心態。
若父親對於原PO受洗感到高興,
也自認為已經對於生命的道理很懂了(雖然可能單純因為他主觀認定),
那其實不叫「吃喝自己的罪」,
而是吃喝「對於兒子受洗的欣慰」及「自認為明白生命道理」這兩件事。
當然,不認識基督卻自認為明白,那是問題,
但也可能是一個傳福音的接觸點:
父親認為的生命道理是什麼?(也是增進你對父親理解的機會)
而福音可以告訴他「你還缺少一件」的又是什麼?
而若父親為你的受洗感到高興,
更是一個好的接觸點或你分享信仰的好條件。
不過最重要是要為父親禱告,
原PO自己也要領受及活出新生命,
讓父親可以看見你的生命而願意「感謝神」。
※ 引述《jamielo (Excelsior)》之銘言:
: 各位平安。
: 上主日我受洗
: 父親與外婆(基督徒)都來觀禮
: 洗禮結束,照慣例是聖餐
: 原已在典禮前提醒父親(未信者)別領聖餐
: 沒想到他竟然沒搞懂我在說什麼
: 迷迷糊糊的就領了餅和杯
: 依我的理解這是不小的罪
: 父親不但未決志、受洗
: 甚至連對耶穌的概念都相當模糊
: 試圖說服他固定來禮拜
: 他說自己不用上教會就都懂了
: 我為此感到非常不平安
: 回去一查發現這事還真不小
: 請問,這種情況應當如何處理?
: 謝謝Q_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