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要將大筆現金的移轉,想保值兼避稅,據說原則上就儘量不應以貨幣的流動,
作為兩人之間的贈與支付方式。而要以有價值的實物。(古董字畫不再本版討論範圍)
若以珠寶類而言,大概有兩大各有利弊的產物:黃金v.鑽石
我自己的看法是:黃金(不是「金飾」)金條「純度標準」單一,比較簡明。
入門難度跟瞭解鑽石相比,瞭解黃金比較不高
1.但據說買入金條、金塊時雖不必具名,但(向銀樓)賣出時,必須具名?
若如此,終究無法有完全隱密性?
此外,變賣金條轉換成現金後除非放家裡,不然存入銀行,國稅局可能查核當事人銀行內
這數百萬元「存款收益」哪來的。
2.但我有點不清楚,金條「一根」通常多重?或其實不一定,銀樓有不同重量來販賣?
3.鑽石我則較不清楚,買入與買出時,是否要具名?
4.此外,鑽石依照版上的文章,似乎主要是以「飾物」方式存在?請問有「買賣純鑽石」
的市場性嗎?
5.再者,鑽石有「等級」之分,等級稍有高低而買家沒這方面知識,立馬先被商家削
一大筆冤枉錢?
6.這就複雜化,毫無鑽石知識者藉由買鑽石來保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