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選] 我也來選了!

作者: lejnsaryai (恰若青石的街道向晚)   2014-08-11 02:08:04
帳號:lejnsaryai
自介:小學三年級被父親推薦金庸後,從此踏入金庸的世界,至今已有二十多年。
初版二板新修板均有涉獵,雖不敢說小說內容倒背如流,但最少還算熟悉。
而在板上也自認算是有常在板上出現,雖然不像其他板友那麼老經歷就是。
政見:
1.關於腦補文的判定──人身攻擊要不得
基本上我是歡迎板友寫腦補文,而且也不限制板友推文回文或是噓文說人家腦補文。
畢竟有些文章本來就是在作者沒寫的地方發揮想像空間,這是事實。
因為腦補本來就是指腦內補完,把這「作者沒寫的地方發揮想像空間」情形稱為腦補
我認為這沒問題。也就是腦補算是中性用語,而不是負面。
而既然板上有開放噓文,那就表示其實板上是接受「噓」這個東西,那麼被人噓說是
腦補文,我覺得這情況並不嚴重。畢竟如果要禁止說人腦補,那乾脆連噓這功能也跟
著取消掉好了,這樣能更和平。
所以如果我當上板主,並不禁止說人腦補。
但有些地方如果我當上板主會加強管理,也就是在說人腦補與人身攻擊之間的判斷。
EX:
噓 XXXX: 腦補文
噓 XXXX: 你這篇文章是腦補文
由於這邊說的腦補文是純針對這篇文章,並不涉及人身攻擊,所以這是可以的。
噓 XXXX: 你不要在那邊腦補好嗎?
噓 XXXX: 你只是在腦補
這種的話針對的就是人而不是文章,就涉及到人身攻擊部分,這種的話我會禁止。
作者: newtypeL9 (まあいいや)   2014-08-11 02:12:00
推,總算有一個言之有物的出來參選XD
作者: DampierFor3 (Damp for 33333333333333)   2014-08-11 02:17:00
這個好然後你應該不用擔心,我覺得你是最有機會上的....
作者: DjokoCat (喬貓)   2014-08-11 02:45:00
可以給別人一條生路嗎?
作者: diablo81321 (流月城七殺提督)   2014-08-11 03:57:00
說人腦補如果能夠言之成理並舉證我認為不該罰
作者: lejnsaryai (恰若青石的街道向晚)   2014-08-11 03:58:00
判罰當然有空間,這邊只是做最簡單舉證而且要說的話其實可以說"你這篇文章太過腦補,原因是balabala等等"這才是我想要表達的,可以針對文章進行論戰,但沒必要把矛頭對準人,這也是我說的對事不對人
作者: shawn81 (尚恩 ˙別 )   2014-08-11 05:29:00
支持你lol...不過我覺得這判罰尺度可能會受到挑戰就是
作者: lejnsaryai (恰若青石的街道向晚)   2014-08-11 05:36:00
我說了啊,判罰空間還可再談,但對事不對人我認為是我政見的核心內容,這點我很堅持XD
作者: shawn81 (尚恩 ˙別 )   2014-08-11 05:44:00
所以我支持你阿XD
作者: sxing6326 (話題終結者)   2014-08-11 08:58:00
就你啦
作者: newtypeL9 (まあいいや)   2014-08-11 09:12:00
關於你舉的要判罰的例子,我覺得還是在「對事」的範圍因為語意看起來是在講「那篇文章」的原PO的行為是腦補當然如果是「又是你,不要只會腦補好嗎?」或是稱人為腦補王之類的就很明顯是針對人,個人覺得可以給予警告
作者: johnten (每張照片都是一段緣份)   2014-08-11 09:40:00
選你選你
作者: lejnsaryai (恰若青石的街道向晚)   2014-08-11 09:43:00
或許改成"有人檢舉就處理,而沒人就給予口頭警告"好了不過ntL9說的是,詳細還是要看實際推文寫怎樣才好判斷
作者: Drexler (the Glide)   2014-08-11 10:12:00
推 希望導向正面討論而避免引發意氣之爭
作者: Rain0224 (深語)   2014-08-11 10:38:00
目前看來論述最完整的一篇
作者: phantasy0511 (phantasy)   2014-08-11 10:44:00
終於有一個我認識的id 出來選啦!!
作者: ASlover95 (給我一個暗示)   2014-08-11 11:13:00
支持
作者: OrzXXXqoo (思念是一種病)   2014-08-11 11:20:00
目前看來這是選上機率最高的一篇
作者: zxvbnm (傾月墨鬼 玉劍姬)   2014-08-11 11:41:00
用心
作者: pttmans (PTT名人)   2014-08-11 12:00:00
就是你了!
作者: yudi1991   2014-08-11 12:11:00
推用心
作者: mickey0223w (我最愛小個兒)   2014-08-11 13:21:00
太多對人不對事 只要曾經論點不同 就有人會記很久之後討論就一直拿來酸 完全只針對人
作者: wfelix (清雲)   2014-08-11 16:18:00
因為有人完全不自覺,一年前這種論調,被糾正過了隔了一年還是同樣論點
作者: AB3805 (萊特)   2014-08-11 16:20:00
總算有一個正常的了..
作者: firxd (小熊哥)   2014-08-11 17:18:00
好喔 你沒出來我可能就投無見勝有見的悟空了
作者: raoul0410 (Raoul)   2014-08-11 17:56:00
作者: jumboicecube (大冰塊)   2014-08-11 18:00:00
作者: Drexler (the Glide)   2014-08-11 18:17:00
推文有奇觀
作者: xxxxcat (...)   2014-08-11 18:49:00
作者: hssz (金佳映~好可愛)   2014-08-11 21:55:00
說某人怎樣怎樣的,真的很討厭我們來這是討論金庸的,不是討論版友身家與人品乾不乾淨
作者: IceGino (群青日和)   2014-08-11 22:53:00
推推
作者: mickey0223w (我最愛小個兒)   2014-08-12 12:51:00
根本就沒所謂的糾正 要怎樣解讀是每個讀者的事根本無正確解答 別愛用自己的論點去"糾正"別人討論歸討論 糾正就免了吧你是在糾正人 其他論調也是在糾正你 換角度是一樣的
作者: wfelix (清雲)   2014-08-12 13:00:00
你那個根本不是解讀問題連順序都搞錯了還想凹啥解讀問題?有哪種解讀會把前後順序都搞錯的?39回的事情講成是40回劇情之後?
作者: mickey0223w (我最愛小個兒)   2014-08-12 13:02:00
說順序搞錯 我後來就修正了 結果還是拿一樣的點出來
作者: newtypeL9 (まあいいや)   2014-08-12 13:02:00
可以不要在人家的政見下面吵嗎?有站內信這種東西
作者: mickey0223w (我最愛小個兒)   2014-08-12 13:03:00
所以這件事你可以講多久 因為順序搞錯修正後 還是繞
作者: wfelix (清雲)   2014-08-12 13:03:00
你後來根本沒修正,隔了一年還持一樣論點然後只會說人對人不對事
作者: mickey0223w (我最愛小個兒)   2014-08-12 13:04:00
一樣的論調 但是順序修正過了你只是先入為主 反正我之後說的其他 你也只會說順序
作者: wfelix (清雲)   2014-08-12 13:05:00
你可從來更正過你的順序,錯誤順序的文章都還在版上咧
作者: mickey0223w (我最愛小個兒)   2014-08-12 13:05:00
都會搞錯的人 沒資格討論
作者: wfelix (清雲)   2014-08-12 13:07:00
所以你就是結論先打死,推論亂寫沒差不是嗎?不然怎麼完全不一樣的順序和劇情,結論會一樣?
作者: mickey0223w (我最愛小個兒)   2014-08-12 13:07:00
反正就算順序修正過 解讀結論和你不一樣就不行
作者: wfelix (清雲)   2014-08-12 13:08:00
這是哪種神奇的推論法,可以在不同的順序不同的劇情下
作者: mickey0223w (我最愛小個兒)   2014-08-12 13:08:00
你可以拿出今年 我講的哪裡順序有錯
作者: mickey0223w (我最愛小個兒)   2014-08-12 13:09:00
不用每次就從一開始的錯 一直拿到現在來講
作者: wfelix (清雲)   2014-08-12 13:09:00
說鳩摩智「想先抓不會武功」的段譽開刀這是你今年講的但早就跟你講過了,鳩摩智一開始看到的段譽是個功力不會輸丁春秋的青年高手。
作者: mickey0223w (我最愛小個兒)   2014-08-12 13:13:00
段譽那時 用不出來武功和不會武功 相差無幾
作者: AaronPan (Pan)   2014-08-12 13:13:00
個人認為"腦補"及"舉證原文"可以依照發文的種類來區分。像是討教、討論這種容易淪為筆戰的文章,則要多舉以原文做為討論核心,不然容易沒有交集。自抒,這種抒發個人感想的,則可放鬆限制,多點天馬行空的文章也可為此版多注入活氣。
作者: wfelix (清雲)   2014-08-12 13:13:00
所以說你就是硬凹啊,重點又不在於段譽到底會不會
作者: mickey0223w (我最愛小個兒)   2014-08-12 13:14:00
段譽那時功力有到丁春秋 但是用不出來 就是沒有武功
作者: wfelix (清雲)   2014-08-12 13:14:00
而是鳩摩智第一次看到段譽,是段譽用北冥神功把段正明從
作者: mickey0223w (我最愛小個兒)   2014-08-12 13:15:00
他有如丁春秋 也不會一下就被抓住 還是因為他用不出
作者: wfelix (清雲)   2014-08-12 13:15:00
鳩摩智手上救回來,鳩摩智則是驚訝於段家居然隱藏了一個青年高手。當時鳩摩智又沒跟段譽打過,他哪知道段譽居然功力高但不會運用?等鳩看出段譽武功可能有弱點時,已經是和段譽的六脈鳩手過後的事情了。所以說你順序搞錯。鳩摩智的確有判斷段譽的武功不對頭。但那是在後來。而不是「一開始」至少你講 鳩摩智「一開始想抓不會武功的段譽」這論點是錯誤的。
作者: mickey0223w (我最愛小個兒)   2014-08-12 13:22:00
段譽原文就自己對鳩說了:「我不會武功,從來沒學過
作者: AaronPan (Pan)   2014-08-12 13:24:00
建議兩位要不要在發篇來討論,此篇是要討論政見的……
作者: mickey0223w (我最愛小個兒)   2014-08-12 13:24:00
在其他江湖人士眼裡 鳩就是抓了一個不會武功的人
作者: DampierFor3 (Damp for 33333333333333)   2014-08-12 13:26:00
這是參選文,要戰去開別篇
作者: wfelix (清雲)   2014-08-12 13:28:00
鳩是後來抓的,可不是一開始另外,段講的也要鳩信才行,鳩見試過段譽內力 最好他信而鳩想對段譽下殺招之前,是在段譽射了他一劍商陽劍之後
作者: mickey0223w (我最愛小個兒)   2014-08-12 13:31:00
我是以其他江湖人士的觀點再說 你是以鳩的觀點在說
作者: wfelix (清雲)   2014-08-12 13:31:00
你連自己講過的話都忘記了難怪對劇情熟悉度會那麼差
作者: mickey0223w (我最愛小個兒)   2014-08-12 13:33:00
對lejnsaryai說聲抱歉 亂了這篇推文
作者: wfelix (清雲)   2014-08-12 13:34:00
你當初是說 鳩摩智不敢打本字輩,只想打不會武功的段譽打不過枯榮+本字輩,只好找不會武功的段譽動手誰知道段譽居然會六脈順序都被你弄顛倒了,鳩摩智找段譽時可不是因為段譽不會武相反的,他是覺得段譽武功不錯能從他手上救人<所以主動跟段譽邀戰。
作者: shawn81 (尚恩 ˙別 )   2014-08-12 14:38:00
XDD 火一點就著了
作者: Rain0224 (深語)   2014-08-12 14:53:00
要戰去另開新篇+1
作者: Drexler (the Glide)   2014-08-12 15:38:00
一直針對某幾位的人卻還來自掌嘴
作者: Fernandeo (Fer)   2014-08-12 16:14:00
可以站內信互相把對方意思搞懂就好嗎?在這邊吵是怎樣強拉大家當陪審團?我看沒人有興趣。
作者: phantasy0511 (phantasy)   2014-08-12 17:09:00
試問版主參選人對此情況如何處置?
作者: lejnsaryai (恰若青石的街道向晚)   2014-08-12 19:30:00
AaronPan說的有道理,不過那還是等我當上再討論XDp大,不用處置啊,我又還沒當選 XD
作者: yudi1991   2014-08-12 22:02:00
也想問參選人對 這種推文不對文章 的有什麼處置政見?
作者: lejnsaryai (恰若青石的街道向晚)   2014-08-12 22:17:00
我的話,基本上除了最前面比較嗆之外,後面是在討論劇情,所以是不會有什麼處置。但如果整串文都是前面那種類似在互嗆誰對誰錯,會先給予警告,如果不結束再處理
作者: ASlover95 (給我一個暗示)   2014-08-12 23:12:00
金庸版推文離題蠻常態的
作者: newtypeL9 (まあいいや)   2014-08-12 23:13:00
離題很常見,但是因為翻舊帳吵起來的我好像第一次看到
作者: herboy (洋蔥)   2014-08-13 01:00:00
那如果「你這人專發腦補文呢?」或者「又一篇腦補文,煩不煩?」這種呢?
作者: lejnsaryai (恰若青石的街道向晚)   2014-08-13 01:11:00
先警告啊,畢竟腦補文又不在板規禁止事項中只警告是因為我覺得說人腦補就要進桶,這太嚴重了
作者: F00L (愚者)   2014-08-14 00:44:00
回應檢舉文,上方推文乃因政見衍生之討論,不判定為離題。然尊重作者及板眾,在此請雙方節制,有意見請闢新文討論。
作者: kosoj6 (不是宅男)   2014-08-16 13:33:00
感覺管的有點太嚴了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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