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calanatha (不動明王)》之銘言:
: 段譽就地治療,治療地點離慕容復七八丈,蕭峰仍站在段譽旁邊。
: 灰衣僧站在慕容復身邊,距離段譽七八丈。
: 灰衣僧使出參合指點重段譽等三人,距離他們三人七八丈。
: 灰衣僧跟遠七八丈外的蕭峰內力互撞。
: 以我所見的三版原文所述,參合指指力確實運行到了七八丈之外,甚至能將段譽肩頭的判
: 官筆逼出來。
: 而灰衣僧跟蕭峰兩人內力,甚至可以隔著七八丈互撞。
: 因此,鄙人管見,您所謂的「最遠就是兩丈」,應非實情,七八丈確實存在。
我不會這樣解釋那段劇情。
因為金庸已經寫死了,不能把內力運之到兩丈以外,也不能把掌力打到五丈之外。
那我們在閱讀時該按照這個設定才是。
(而且這個設定還是在同一部小說內,可不是不同部。)
所以那段劇情我的話是會這樣想:
既然金庸已經把最遠距離寫死了,然後現在的劇情卻出現與設定相違背的情況,那該
思考的是如何把實際場景跟設定相符合、把矛盾的地方給圓起來,而不是明明都設定
好了卻還是忽略過去。
基於這個原因,那段劇情:
1.慕容復跟段譽戰在一塊,段正淳跟巴天石衝去段譽身邊
2.蕭峰把慕容復扔出七八丈外,慕容復自殺被慕容博的暗器阻止
3.慕容博走到慕容復身邊
4.慕容博用參合指打向跟段譽站在一起的段正淳跟巴天石
我的解釋是,書中可沒說慕容博走到慕容復身邊後就站在原地施展參合指。
所以較合理的推論是在3跟4之間,慕容博有走近縮短距離,或是蕭峰把慕容復丟出七
八丈外後雙方距離有改變,而不是慕容博在七八丈外施展。
可能有人會覺得我在強詞奪理,但我不接受這個說法的原因在,慕容博要是真能在七
八丈外施展參合指,這個說法會影響很大且讓強度衡量徹底崩塌。
1.首先就是金庸的設定(旁白),這個七八丈說法會與旁白相違背。
三版 天龍八部 四十一 燕雲十八飛騎 奔騰如虎風煙舉
旁觀眾人一見,無不失色。「擒龍功」、「控鶴功」之類功夫如練到上乘境界,原能
凌空取物,但最多不過隔著四五尺遠近擒敵拿人,奪人兵刃。
武術中所謂「隔山打牛」,原是形容高手的劈空掌、無形神拳能以虛勁傷人,但也決
不能將內力運之於二丈之外,「火焰刀」與「六脈神劍」之類以空勁內力傷人,已是
武林中罕見的神功。
天下武術之中,任你掌力再強,也決無一掌可擊到五丈以外的。
【最遠的是掌力,可到五丈。內力則是兩丈】
2.第二個就是金庸是把慕容博跟蕭峰放在同級,而金庸也寫死了蕭峰的降龍掌最多只
能尻到三到五丈:
天龍八部 四十一 燕雲十八飛騎 奔騰如虎風煙舉
蕭峰心下既痛惜,又憤怒,大步邁出,右手呼的一掌,便向丁春秋擊去,正是降龍廿
八掌中的一招「見龍在田」,他出掌之時,與丁春秋相距尚有十五六丈,但說到便到
,力自掌生之際,兩人相距已不過七八丈。
天下武術之中,任你掌力再強,也決無一掌可擊到五丈以外的。丁春秋素聞「北喬峰
,南慕容」的大名,對他決無半點小覷之心,然見他在十五六丈之外出掌,萬料不到
此掌是針對自己而發。殊不料蕭峰掌力甫出,身子已搶到離他三四丈外,又是一招「
見龍在田」,後掌推前掌,雙掌力道並在一起,排山倒海地壓將過來。
【蕭峰大步奔跑,從十五六丈外出掌。
力道從手掌生出來時,蕭峰已經跑到七八丈。
掌力從手掌發射出去,蕭峰已經跑到距離丁春秋三四丈外,接著再來一發】
這段很多人會誤會蕭峰降龍掌的攻擊距離有到十五六丈,但這是錯的。
實際上蕭峰是從十五六丈外準備攻擊,然後奔跑到三四丈外尻出降龍掌。
然後我們從旁白可以知道掌力的距離(五丈)>凝聚內力的功夫(兩丈)。
而蕭峰跟慕容博同級,且用得還是距離更遠的掌力都沒辦法超出五丈了,那慕容博的
參合指怎可能有到七八丈。
3.第三點,蕭峰有跟慕容博運用內力互撞:
天龍八部 四十二 老魔小醜 豈堪一擊 勝之不武
這時段正淳和巴天石二人站在段譽身旁,段正淳已用一陽指封住段譽傷口四周穴道,
巴天石正要將判官筆從他肩頭拔出,不料灰衣僧指風點處,兩人胸口一麻,便即向後
摔出,跟著那判官筆從段譽肩頭反躍而出,啪的一聲,插入地下。段正淳和巴天石摔
倒後,立即翻身躍起,不禁駭然。這灰衣僧顯是手下留情,否則這兩下虛點便已取了
二人性命。
只聽灰衣僧朗聲道:「這便是你慕容家的『參合指』!當年老衲從你先人處學來,也
不過學到一些皮毛而已,慕容氏此外的神妙武功不知還有多少。嘿嘿,難道憑你少年
人這一點兒微末道行,便創得下姑蘇慕容氏『以彼之道,還施彼身』的大名麽?」
群雄本來震於「姑蘇慕容」的威名,但見慕容復一敗於段譽,再敗於蕭峰,心下都想
:「見面不如聞名!雖不能說浪得虛名,卻也不見得驚世駭俗,如何了不起。」待見
那灰衣僧顯示了這一手神功,又聽他說只不過學得慕容氏「參合指」的一些皮毛,不
禁對「姑蘇慕容」四字重生敬意。只人人心中奇怪:「這灰衣僧是誰?他和慕容氏又
有什麽干係?」
灰衣僧轉過身來,向著蕭峰合什說道:「喬大俠武功卓絕,果然名不虛傳,老衲想領
教幾招!」蕭峰早有提防,當他合什施禮之時,便即抱拳還禮,說道:「不敢!」兩
股內力一撞,二人身子同時微微一晃。
【慕容博跟蕭峰互用「內力」比拚,這邊可不是用掌力。
旁白說「內力」不能運之二丈之外,也就是說慕容博跟蕭峰的距離最多就兩丈。】
然後要注意一點,
慕容博用出參合指接著說完話後就轉身過來對蕭峰用內力攻擊,這個位置沒變。
那這樣的話,
基於旁白與其他橋段的表現,我對於這段劇情的合理解釋是
1.慕容復跟段譽戰在一塊,段正淳跟巴天石衝去段譽身邊
2.蕭峰把慕容復扔出七八丈外,慕容復自殺被慕容博的暗器阻止
3.慕容博走到慕容復身邊說話
4.接著從七八丈外前進(大概到相距兩丈距離?)
5.慕容博用參合指打向跟段譽站在一起的段正淳跟巴天石
6.慕容博轉過身(一樣是兩丈)運用內力跟蕭峰比拚
或是丟出七八丈外後,雙方的距離有改變而不是一直站在原地。
只有「距離有改變」這個推論才能剛好符合旁白設定與其他橋段的表現,而不會互相
起衝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