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的到,卻吃不到
廠商還要消費者自行去附近超商買
無誠意解決主機頻寬不夠的問題
排隊插隊嚴重
任黃牛票網路三倍、十倍奉還
還要看消費者是否有燒好香才搶的到票?
這樣不知道是否已違反消費者保護法?
或是公平交易法?
有沒有對法律比較懂的?
作者:
book8685 (快活人生)
2014-01-06 16:24:00寬宏等於李文彬 叭叭
作者:
Yuna22 2015-01-06 16:25:00你想太多了 ==
作者:
book8685 (快活人生)
2015-01-06 16:26:00老實說今天捷報很多 但買票要看捷報本來就很扯
作者:
joe1211 (島風我老婆)
2015-01-06 16:26:00你可以不要去演唱會 沒人逼你 (官方說法
作者: minithree 2015-01-06 16:27:00
沒買到 算消費嗎?
為什麼不仿效某年五月天用身份證字號一人購買四張呢?
民245-1第一項第三款? 不過寬宏已經聲明有號碼不一定買到了 這樣可能會免責 我指現場買的部分
作者:
hotmimi (è¬è¯å«æ‚Ÿç©º)
2015-01-06 17:17:00違反的應該是有千張票那位 (遠目
作者: santosgama (無) 2015-01-06 18:04:00
自己上網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