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loverlover (暫存)

作者: KOTD (這只是代號)   2014-06-22 00:43:57
作者 loverlover (小蜜桃) 看板 PttLaw
標題 Re: [檢舉]peggy0406
時間 Thu Sep 9 23:59:03 2004
───────────────────────────────────────
本來公佈資料就是永久水桶處理之 而不是一個月水桶
你一公佈別人資料會造成當事者多大的困擾
另外可以當作你洗版處理 表特版跟hate版都有你的大作 真不簡單
我有指名說你笨小白嗎? 何必要對號入座
你有哪些疑問需要我回答 該說的不是都說完了嗎
我逃避什麼
※ 引述《peggy0406 (搭乘時光機 出發)》之銘言:
: ※ 引述《loverlover (小蜜桃)》之銘言:
: : 你不講清楚不講明白還罵人啊
: : 總之 公佈他人資料就是不對
: : 西斯版判決 永久水桶
: : 不要隨隨便便就亂公開資料
: : 真的是搞不清楚狀況的笨小白
: 本來不是判一個月 原來判決沒有標準 存乎版主一心 想改就改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