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動] 4/30「路過」黃昭順服務處 撤回自經會草案

作者: yrh (loris)   2014-04-29 13:21:34
4/30 15:00
捷運生態園區站一號出口前集合
【「路過」黃昭順服務處 撤回自經會草案】聲明稿
立委黃昭順於4/27,在社會大眾關注於廢核議題時,宣布隔日(28日)排定自經區審議會,
趁焦點轉移之際暗渡陳倉。所審議的自經區特別條例草案,竟是行政院隻字未改的舊案,
無顧日前朝野協商之結果,在五場公聽會徵詢各界代表和專家意見後,並未進行修改,更
不用提一日開了三場公聽會的荒謬安排,漠視民主共議,嚴重侵害程序正義。
28日,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審議自經區特別條例草案,會前朝野便爭論不休,主席黃昭順宣
布會議延至晚上12點,並在傍晚5點半左右,趁沒有其他立委在場,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
度,快速宣讀並通過前3條條文後宣布散會,過程有如服貿協議翻版,極為黑箱。當時會
場只有現場國民黨立委賴士葆和費鴻泰兩人,根本不足法定人數,再加上讓會議空轉,並
趁無人強渡關山,如此荒腔走板,忝不知恥,根本是張慶忠再版,足以顯示國民黨不知悔
改,故技重施,侮蔑國會民主。
反服貿in高雄從服貿協議轉進自經區,雖此議題還未受到太多關注,但高雄港將成為首當
其衝的示範區,高雄人更不能自身於外。23日國發會舉辦自經區南區說明會,反服貿in高
雄入場抗議,質疑舉行時間故意挑上班時間、報名時黑箱篩選、QA時間太點根本是政令宣
導、未建置網路論壇平台、未開放充分的雙向溝通及提問回應空間。當下行政院政務委員
楊秋興承諾將於5/24假日再辦一次說明會,如今看來難怪政府有恃無恐。我們呼籲全國人
民藉由此次黃昭順的粗蠻惡行,看見自經區所藏的風暴危機,且複製服貿模式,台灣很快
就會淪陷,我們必須對此展開行動,不能再讓喪心病狂的國民黨斷送台灣。
於此,我們喊出以下主張,並將號召群眾民路過黃昭順服務處,表達我們的訴求。
1. 自經區條例通過無效
2. 撤回自經區草案
3. 割除闌尾,罷免黃昭順
我們嚴正警告黃昭順和其他國民黨立委,不要再執意做黨的魁儡,今天你不為民意,明天
民意就割除你!南方NGO及公民團體也在此宣示割闌尾決心,割除手術行動勢在必行!請
大家一定要站出來,捍衛台灣民主健康。
【附則】
參考資料:
http://www.peoplenews.tw/news/3dbbc992-3a07-4031-b45b-32004d1605f2
http://newtalk.tw/news/2014/04/28/46775.html
http://goo.gl/wc1O8E
黃昭順快速強行通過自經區三條條文:
第一條 為提升經濟成長動能及國家競爭 力,參與國際區域經貿整合,以示範區先 行模
式,便捷人員、貨物、技術之流通, 特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自由經濟示範區(以下簡稱示範 區)與示範事業之設置及管理,依本條例 之規定
;本條例未規定者,適用其他有關 法律之規定。但其他法律之規定,較本條 例更有利者
,適用最有利之法律。 前項但書規定,於第八章罰則不適用 之。
第三條 本條例用詞定義如下:
一、自由經濟示範區:指經行政院依本條例核定之經濟示範區域。
二、示範事業:指第一類及第二類示範事業。
三、區內一般事業:指與第一類示範事業相關之周邊、支援性事業。
四、區內事業:指於示範區內營運之示範事業、區內一般事業及於區內設置執 行業務、
營業或聯絡處所之事業。
五、申設機關:指依本條例提出申請設置示範區之主管機關、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
直轄市或縣(市)政府。
六、國際醫療機構:指經中央衛生福利主管機關許可於示範區內設置專辦國際醫療之醫
療機構。
作者: piperwitches (未來多完美並未可知)   2014-04-30 06:54:00
座談會後來沒辦成,因為上一次路過之後黃委員接受採訪時講的不一樣,怕被操弄,所以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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