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高雄26日電】
高市阿蓮區長鄭美華今天表示,未同意掛名大崗山馬拉松賽主辦,將視參加者的求償意見
決定是否提告,暫時保留法律追訴權。
2014春夏季大崗山「山光水色」盃馬拉松賽25日在阿公店水庫和大崗山舉行,「高雄快活
路跑協會」於活動宣傳品掛名阿蓮、田寮及燕巢區公所為主辦單位,並向參加者收取新台
幣600元到800元不等的費用,吸引約2500多人參加。
事後跑者不滿活動品質與準備不足,不僅上網控訴,也向市府區公所投訴活動品質不佳,
串連求償,批評沒有醫療站、飲用水不足,還有相關伴手禮不佳等,不滿的控訴讓市府很
困擾。
「高雄快活路跑協會」總幹事蕭榮森受訪坦承初次舉辦,經驗不足,將向參加者表達歉意
,他也坦言有拜訪區公所,未獲同意掛名就逕自將區公所掛名主辦單位,作法欠周延。
鄭美華表示,將視民眾求償意見決定高雄市政府的態度,她說暫時保留法律追訴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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