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mounter (PTT真多好人阿)
2014-08-03 00:33:23我真的累了,連續幾天20幾個小時的值班,目前頭痛預烈
我不針對板友點名,只回復關於五權國小的訊息以及莫拉克時的物資中心經驗
1. 五權國小是市府成立的災害應變前進指揮所,承應變中心之命推展救災業務
各局處均有對口,並設有統一指揮官
這次災害屬於爆炸災害,權管應該是市府消防局
對外發言以及下令,依然是要承應變中心之命進行佈達
2. 依高雄市災害應變中心作業要點規定,社會局主政災民收容、物資救助等業務
所以各類型物資募集以及捐贈需求,社會局主政並無不妥
3. 社會局有義務對於所有物資捐贈者與善心提供志願服務者負責
所以募集來的所有物資、人力均需列入記錄,開立收據並登記物資流向
這是法令所規定,我們不得不從
4. 莫拉克風災時,我在高縣社會處服務,8月9號受災,大約8月10日成立物資中心
第一個物資中心在鳳山婦幼館,當時便有熱心的志工朋友投入服務
當時的作法為社會處責成婦幼青少年館統籌物資管理
志工朋友第一線接受婦幼館同仁指揮,成立平台,統一對外公告訊息並張貼徵信
各方物資需求均造冊並雙方簽收後才放行
而我們偉大的監察院,在98年8月20日左右,帶了十幾個人員大規模清查社會處
研究以及討論救災問題,也要求我們提供物資清冊以及發放清冊給他們查核
好在因為嚴謹的政策與作法,最後監察院的調查平安過關
還給當時的社會處非常大的誇獎與鼓勵
5. 教育部這次有募集一些青少年志工,志工方案是由和春技術學院承接
所以許多鄉民接到和春技術學院的通知就是這原因
但教育部不歸高雄市政府管
最後,我只針對物資部分詢問幾個問題且無意引戰
1. 成立這些救災粉絲團並公告訊息,是否有經過市府相關局處應允或同意?
2. 對外募集物資(不論是民生或是救災用物資),收取是否有登記造冊
3. 物資捐贈或志願服務者事後要求收據或志工服務證明該找誰?
4. 收容所撤除後,剩餘物資會交給誰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