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來自社會局小社工的叮嚀,關於物資

作者: anodog (狗本)   2014-08-03 02:03:53
※ 引述《mounter (PTT真多好人阿)》之銘言:
: 我真的累了,連續幾天20幾個小時的值班,目前頭痛預烈
: 我不針對板友點名,只回復關於五權國小的訊息以及莫拉克時的物資中心經驗
: 1. 五權國小是市府成立的災害應變前進指揮所,承應變中心之命推展救災業務
: 各局處均有對口,並設有統一指揮官
: 這次災害屬於爆炸災害,權管應該是市府消防局
: 對外發言以及下令,依然是要承應變中心之命進行佈達
: 2. 依高雄市災害應變中心作業要點規定,社會局主政災民收容、物資救助等業務
: 所以各類型物資募集以及捐贈需求,社會局主政並無不妥
: 3. 社會局有義務對於所有物資捐贈者與善心提供志願服務者負責
: 所以募集來的所有物資、人力均需列入記錄,開立收據並登記物資流向
: 這是法令所規定,我們不得不從
: 4. 莫拉克風災時,我在高縣社會處服務,8月9號受災,大約8月10日成立物資中心
: 第一個物資中心在鳳山婦幼館,當時便有熱心的志工朋友投入服務
: 當時的作法為社會處責成婦幼青少年館統籌物資管理
: 志工朋友第一線接受婦幼館同仁指揮,成立平台,統一對外公告訊息並張貼徵信
: 各方物資需求均造冊並雙方簽收後才放行
: 而我們偉大的監察院,在98年8月20日左右,帶了十幾個人員大規模清查社會處
: 研究以及討論救災問題,也要求我們提供物資清冊以及發放清冊給他們查核
: 好在因為嚴謹的政策與作法,最後監察院的調查平安過關
: 還給當時的社會處非常大的誇獎與鼓勵
: 5. 教育部這次有募集一些青少年志工,志工方案是由和春技術學院承接
: 所以許多鄉民接到和春技術學院的通知就是這原因
: 但教育部不歸高雄市政府管
感謝社工付出
: 最後,我只針對物資部分詢問幾個問題且無意引戰
: 1. 成立這些救災粉絲團並公告訊息,是否有經過市府相關局處應允或同意?
: 2. 對外募集物資(不論是民生或是救災用物資),收取是否有登記造冊
: 3. 物資捐贈或志願服務者事後要求收據或志工服務證明該找誰?
: 4. 收容所撤除後,剩餘物資會交給誰處理?
我知道政府有相關法規(如公益勸募條例)
但有時候,當災民有急迫需要時,
社會局當下就是沒有便當給他,
民間志工如果不幫忙募便當,他們一家人今晚就必須餓肚子
實例:http://ppt.cc/kOcR
圖:http://ppt.cc/VREZ
既然如此,在危難時刻,要求志工咯守硬梆梆、欠缺彈性的法規,實不合理
好險在公益勸募條例,給予主管機關裁量權,
你們可以自行決定是否要給予「警告」,警告沒用才「罰鍰」
如果,面對這樣急迫需求不被滿足、行政怠惰的狀況下
不讓人民自力救濟,實在是說不過去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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