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爆炸案

作者: catcatdog (Wait 2009.Sep)   2014-08-03 15:41:32
※ 引述《staff23 (政治清潔工嬲嫐嬲嫐嬲嫐)》之銘言:
: 基於72小時救援時間還沒結束
: 其實下雨了 有水 但是沒有了空氣 要活命
: 趨近於0了
: 懶人包製作也還沒弄完
: 不過還是要先靠北一下
: 可以確認丙烯是這次爆炸燃料
: 但是高雄市環保局誤導的作法看了更不爽
: 現行法規 我有稍作查詢
: 並無規定榮化有通報必要
: 就算是工安意外 規範時間也是24小時內
: 也許你會罵你長榮該死
: 但是市府的做法更該死
: 很標準的含中央在內
: 將帥無能累死三軍 跟無辜百姓
1.
http://ppt.cc/86S6
總統府說已移請權責機關行政院長信箱
看不出行政院是否通知高雄市政府
2.
(十一)毒性化學物質災害
1、開設時機:有下列情形之一,經環境保護局研判有開設必要者:
(1)轄內發生毒性化學物質災害,估計有十五人以上傷亡、失蹤,且災情嚴重,
亟待救助。
(2)污染面積達一帄方公里以上,無法有效控制。
如果9點就開設 當下直接管制跟分區撤離 今天不用死傷那麼多人
這連開設這件事情 都必須檢討內容
一、31日20時46分前鎮區凱旋三路和二聖一路口,水溝冒白煙、疑似瓦斯味(噴發點不明
)。
二、21時16分前鎮區瑞隆路412號,1女自行就醫,出動12車30人前往搶救。
由以上資料可以看出 該日九點時 並未滿足上述兩項條件
如有請指教
3. 以化災來說 那個管制是不合格的 管制是禁止進入 跟淨空撤離
九點鐘時 僅知道前鎮區凱旋三路和二聖一路口,水溝冒白煙、疑似瓦斯味(噴發點不明
)。
只有交通管制應無不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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