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回應了社工的文章,接下來就是無奈的開始。
周一了,首先家裡必須要申請的包括車子損害及報廢,小弟的車子這次
也不可避免的受災,因為住在飯店所以得不到資訊,於是先前往武營路
的監理所申請,武營路的監理所說,他們只幫忙辦高雄縣的(?)
內心OS:不是縣市合併了嗎?
請小弟到憲政路,憲政路的監理所回應:請到楠梓....
解決方案:看網路上貼布告打專人服務電話....
只是我不懂,這些人員難道無法先得到資訊請我們怎麼辦理嗎??
水電通了,但家目前不曉得可不可以住,透天厝是沒有所謂地基的,所
以要知道是否是危樓,打了工務局。
得到兩支電話,土木及建築是分兩邊,請分別約時間去鑑定。
再問詳細土木-5000 鑑定另計
結構也是-5000
建築-10000
都只是申請鑑宣,如果你叫他去,會給另外一份報告,然後要在一筆錢
建築三萬,就扣你申請一萬.....
就還要交二萬
所以家不是我們自己炸掉的。還要先拿這些錢出來鑑定是否能住,萬一
坍塌了還是有危險到底算誰的??
難道這就是真的完善的配套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