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線禁回埋 經長︰高市提替代方案
自由時報
2014-08-07
陳菊將找經部、國營會協商
〔記者陳梅英、葛祐豪、楊菁菁、方志賢/綜合報導〕高雄市政府宣布此次肇事三條石化
管線不能重新佈管,經濟部長張家祝昨表示,若無法在原地埋設,業者希望高雄市能提供適
當路線;如果全都不能埋設,改用槽車運送,非常危險,不建議這樣做。高雄市長陳菊說,
替代路線的問題,她會找經濟部、國營會面對面協商。
高市經發局長曾文生忍不住放砲說,張家祝的意見,高市府會參考,但「從氣爆案發生至
今,中央一貫的態度就是推給地方、要地方負責」,未來是否找替代路線或設立石化專區,
並非全是地方政府責任。
張家祝也坦承,現行法規有「石油管理法」、「天然氣管理法」,對氣體有明確定義,但
丙烯在現行法規是一個疏漏,必須儘快補全。
關於石化管線的替代路線,高市都發局長盧維屏日前接受本報訪問時,曾提出靠山加靠海
、靠高速公路二種方案,各有優劣。
至於填海造陸的南星計畫區,第二期本來就規劃有石化專區,但主要是計畫興建石化原料
儲運中心,以達成舊港區石化碼頭儲槽遷移,並配合中油高雄廠遷建政策,後續仍待中央與
地方協調。
對「改用槽車運送更危險」的說法,學者贊同,高雄大學應用化學系教授蔡振章指出,丙
烯、乙烯的室溫氣體特性,仍以地下管線運輸較可行。
高雄區監理所表示,運送如丙烯等危險物品,須向公司登記所在地或運送路線所在地監理
機關申請通行證,例如中油七月申請了七張;目前行駛大高雄的化學槽車,都是申請核准,
並無違規上路。
高雄市交通局在民國一○○年十月底公告危險物品運送車輛行駛路線,建議路線共七十多
條,不管怎麼閃避,仍須過幾條幹道、高速公路或省道,難以完全避開人口稠密的住宅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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