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個氣爆本來就不會只有單一責任
而且縱使代位求償 市府也講得很清楚
要以和解為主 而非災民最大利益考量
更慘的是你要代位求償還要先付錢給政府(訴訟有關費用)
政府才撥錢給你 這哪招?
而且代位求償的具體範圍 又有問題
市府本身也有疏失在
整個程序無論走哪一個根本都不會在短期內結束
代位求償 跟 打訴訟 沒什麼差
對榮化來說 訴訟反而對他們更有利
橫豎都要賠錢 拖越久 壓力越小
對市府來說 國賠是穩賠
代位求償的話 墊借的錢 還可以拖著不還
取得代位權 錢要不回來 還可以編預算轉嫁給稅收
他根本都沒差
※ 引述《TRIMGAL (Visca!Barca!)》之銘言:
: 先看這張圖....
: http://imgur.com/zax6oPb
: 有人會提出只要國賠不要代位求償,意義差很大
: 國賠絕對不會成功,而且又耗時,
: 看看東星大樓的求償就知道了...
: 希望災民們別被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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