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警察攔查?

作者: Silence81818 (打狗波波)   2014-09-15 19:38:20
原文 口卡口卡口卡
我相信大多數人就警察對於一般市井小民能最多最多到什麼地步是不太清楚的
平常沒在接觸這塊可能也不是太熟悉,總而言之如果沒有非常明顯的犯罪行為
頂多也只能拍搜,就是稍微拍拍你的口袋啦要不然是袋子之類的
也不能主動打開你的車廂,通常是要求相對人自己開
希望大家可以看一下警察職權行使法第六第七第八
也許碰巧是遇到主管長官指定路段要臨檢要不然就是看你有符警職法查證的要件
如果用盡了一切方法仍無法查證你的身分,他是可以將你帶到勤務處所,通常是派出所?
留你個三個小時會通知你的家屬跟指定的律師這點可以不用擔心(因為警職法有要求)
現在人都吵著要權利要權利,動不動就找民代來個選民服務
挖哩趕羚羊勒,先說這是鬼島的悲哀...又要馬兒好,又要馬兒不吃草
現在人都說阿你警察不要管我不要管我,可偏偏遇到了事情第一個都是找警察...
而民代的素質偏偏良莠不齊(厄...我也不知道有沒有良品就是了= ="
高雄市的億元我就不多做贅述了,修機車可以修到變億元也是挺猛derrrrr
推文中有說到的確可以向警察要求出示證件,警察要是穿制服他是可以不用主動出示的
只是通常警察出去都應該是有帶到小電腦,有關這點可能我就不太清楚了
阿說到這,其實警察也不太可能沒事亂攔你
在要求自身權益之前,希望大家都能了解自己應該配合的事項
作者: Silence81818 (打狗波波)   2014-09-16 01:25:00
另外我也覺得我們都在講臨檢你提到跟監是不是有點遠我知道你的意思但當初535的目的是為了臨檢原PO是想問說這樣被警察臨檢可不可以我用警職法作答覆也無不可另外要扯到情狀的問題我是覺得這個太主觀了從原PO寫的不太能清楚看出是否有符形訴是骨幹,然而實務上都亂操作阿XDD其實警察法規的東西大多跟刑訴有關警職法的跟監以及釣魚甚至是通保都有關聯因為這次是因為原PO的問題我單純就問題作答覆阿前面也有人亂噓我就只能一一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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