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們現在房子和房東租了十幾年了,是三四十年以上舊公寓
從我高一時住到現在,我已經三十了
屋況嘛!一直都很差,很多壞的東西都我們自己處理負擔,一個月原本七千,住了幾年和
房東商量很久才降五千
之後開始,只要下雨,我家多處會連漏好幾個月的水,嚴重時浴室燈因為漏水到不能亮!
到處都是斑駁的油漆,可以說想廢墟,但我們還是住,因為沒錢買房子,只希望有個窩全
家可以待
今天繳房租,房東說要調回七千
表示七千租我們很便宜了!!
燈不能亮,我們處理
東西壞,自己想辦法
漏水,我們告知他們不理
不給牽戶口進來,上次氣爆修繕補助什麼房東領,東西震碎我們自己負擔
現在這樣真的很生氣……像這種房東怎麼處理啊?
沒打算讓她漲,只好我們搬,前鎮區和鳳山區如果有透天出租,希望板友可以幫忙熱心告
訴我一下,有殼蝸牛真的好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