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競選廣告新規定 總部周遭30公尺內才可懸掛

作者: tdog5945 (雲水)   2014-10-03 20:29:41
高雄競選廣告物新規定 總部周遭30公尺內 才可懸掛
〔記者黃旭磊/高雄報導〕
高雄市競選廣告物限制於競選總部周遭三十公尺以內懸掛,規定堪稱全國最嚴,有市民稱
許還市容乾淨,也有人擔心落選將怪罪。
環保局表示,年底選舉,候選人得於競選辦公處及政黨辦公處為中心左右
各三十公尺以內設置競選廣告物,其餘公有地、安全島、人行道及橋樑等不得設置小看板
、旗幟及布條廣告等競選廣告物,若緊鄰學校、公園等也不能設置。
據了解,台中市環保局今年公告懸掛範圍為五十公尺,新北市也是五十公尺,至於台北市
規定可在私人土地懸掛,距離則未明確規定。
對於新規定,有網友按讚表示還市容乾淨,也認為省下文宣經費,捐給弱勢團體更好,也
有網友認為,可能成為落選怪罪對象。
另外,投票前兩週為公告競選期間,市長選舉有十五天,議員有十天可在建築物或店家等
所有權人同意下,於私人處所設置廣告,但需在十一月廿九日投票日當晚廿四時前完成拆
除。
環保局長陳金德表示,先前與各區清潔隊開會協商,並由市府相關單位會商決定,規定雖
嚴格,但為保有乾淨、環保的市容景觀,遂重新公告選舉須遵守事項。
環保局環境稽查科科長楊漢宗表示,至於違法廣告及旗幟將由各區清潔隊稽查,依廢棄物
清理法第廿七條規定開出一千五百元到六千元罰單。
新聞來源:http://ppt.cc/TZc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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