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ra065311 (蕭雲)》之銘言:
: 在第一次板主投票因為J板主設定錯誤而提前開票時,四位候選人都
: 收到了板主來信。
: 當天我因為臨時北上拜訪客戶,沒帶上行動電源,所以我整天沒開網
: 路,回來的時候,h候選人和s候選人已先後表態同意,而後我也表態
: 沒意見(所謂的廢票)。
: 但只要有一人對投票結果持反對意見就重新投票。
: 所以才有了第二次的投票。
: 兩次投票相比,第一次投票設定錯誤(公告五日設為七日),但板主
: 可手動開票。
: 而第二次投票是在詢問板主候選人下產生的,是否真合乎民意?
: 或許有人認為再投一次就好,但也有人認為板主疏失為什麼要再投一
: 次票?
: 或許在一開始是否重新投票時就先在板上詢問會更好。
: 兩次投票都有瑕疵,是否要再投第三次,或是該怎麼做比較好,就看
: 現任板主跟使用者了。
: ※我沒有收到g板主的回信,所以上面沒有提及。
請不要誤會 底下是我當初的選擇(有條件的) o'.'o
如果是檢舉王當選 我選擇的是 :
2. 反對此次開票結果 (重新選舉)
如果是其他候選人當選 我選擇的是:
1. 同意此次開票結果 (不重新舉辦選舉)